红烧肉配米饭,人间美味!
那红通通的酱汁淋在白灿灿的米饭上,肉香中夹杂着米香,光是闻一闻就让人口齿生津,食欲大增。
米饭和红烧肉上桌,父女两盯着这顿丰盛的午餐,迟迟不肯动筷。
在他们眼里,这顿饭太奢侈了。
以前也吃猪肉,但绝对不可能一次放这么多肉,饭也是以粥为主,米饭也就是逢年过节才会出现。
“爹,姐,快尝尝,味道怎么样?”
“香!幺郎做的肉真好吃!”
孟学永吃了一块肉,给了儿子个好评,姐姐吃了也是赞不绝口。
“阿弟,你也吃!”
看着父亲和姐姐吃的香,孟青云很欣慰,能让家人吃饱穿暖是他初步目标,下一步他要把这个目标延续并升华。
孟青云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肉放在嘴里,嚼一口,一股怪味出现。
“噗!”
孟青云把肉吐在桌上,顿时,父亲和姐姐不解的盯着孟青云看。
“爹,这肉怎么有股腥臊?”
“猪肉一直就这样啊!”孟学永盯着儿子吐出来的肉,眼神满是不舍。
一直这样?
孟青云一愣,随即明白了一个事实,这猪没有骟。
切肉的时候这味很淡,他也没有在意,还以为是古代纯土猪的原始味,现在才明白原因。
“爹、姐,先别吃了,我重新加工一下,保证没有这股腥臊味!”
孟青云不由分说的将肉端起来,回到厨房,拿出烤肉的大料,大火烧开炖煮,重新加工过的红烧肉没有了那股腥臊味,而且软糯非常,一家人吃的酣畅淋漓。
吃的时候,孟青云也在思量。
用大料,虽然压住了猪肉的异味,却失去了本有的香味,相比较自己前世做出来的红烧肉,这次的味道起码打了六折。
虽然火候调料都有影响,但是,骟过的猪肉才是重点!
原材料啊,孟青云脑中蹦出了一个念头,如果我用骟猪肉,其他人没有,我做的菜从源头上就占先。
有搞头!
“爹,肉有这味是因为猪没有骟,可养猪的人为什么不骟猪呢?”
“有肉吃就不错了,哪还顾得了味大不大?”孟学永摇头道:“小猪一骟,十有八九死了,谁舍得。”
原来如此!
是这时候的消毒措施跟不上,小猪又在很脏的角落喂养,伤口容易感染,死的几率太大。
如果我能解决这个问题,然后修好猪舍,把猪圈养孟青云顿时觉得,养猪也是一个非常有前途的事业。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事情是赚钱,先在坊市内把摊位摆起来,再说养猪的事。
“爹,我想在坊市内摆摊,需要找两个人打下手,还需要大量的木炭,前些年一直埋头书本,这些经济事务,爹比我熟悉,帮我合计合计呗。”
坊市摆摊,起码得有三个固定帮佣,孟森已经内定,他能熟练的串串,还有力气,打下手再好不过。
可其他人,他还真不熟悉,一旦找了一个滑头的,再辞退就会里外不是人了。
“帮手就从家族内找吧,都是亲戚,大多都是我看着长大的,他们靠得住。”
孟学永放下筷子道:“你昏迷的那几天,族中不少人来看望过,族长还找柳家要了一贯钱的赔偿,所以说嘛,有事还是亲戚靠得住!”
“这事你放心交给我,我去族中找人”
孟迎弟也踊跃的说道,“阿弟,姐去坊市给你打下手吧,姐手艺不如你,但和面切菜还趁手。”
弟弟在坊市租了摊位,雇佣别人还得花钱,孟迎弟自然想助他一臂之力。
以前的女子,只在家做女红,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自从当今皇帝鼓励经商后,好多女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