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你那小气劲儿。”秦清风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说道:“我还能抢你的东西不成?”
“那可难说。”
杨定国可是个识货的人,知道张萧的字写得有多好。
可以说,这字一拿出来,当代所有的书法大家全部都会被秒杀。
原因很简单。
如今的书法大家,顶多是写出了韵味,却依旧是难以逃脱模仿古迹的痕迹,更没有人能够做到写出属于自己风格的字帖来。
而,自己的女婿,张萧做到了。
想了想,杨定国又嘀咕道:“主要不是怕你抢,因为抢的话,你这身子骨不是我对手,我是怕抢的时候,弄坏了字帖。”
秦清风:“···”
嘴角两边的山羊胡子都差点儿立起来了,可想而知,他是有多生气了。
没好气的说道:“行,我不碰,你快点儿行不行,卖什么关子。”
“好好好,你可瞧好咯!”杨定国也没有再多说什么,直接从木匣子里拿出了《从军行》和《木兰诗》
首先是将《从军行》打开。
光是看到前面的三个字,秦清风倒一口凉气过后,眼里就迸发出了一抹炙热的火光。
“嘶···这字!”
秦清风瞪大了眼睛,生怕是自己老眼昏花了,把自己脖子上的老花眼镜带上过后,又仔细看了起来。
“好字啊!”秦清风惊呼道:“看着墨水,好像也就是这几天才写出来的,但是这字,竟然已经有了韵味,关键是这韵味,完全看不出来是哪位古人的风格。”
“难道···”
说到这里,秦清风已经是不敢再往下说了。
已经不知道多少年了,在华国的书法大家中,从来没有人能够写出这样的字帖了。
现在的这些书法大家,顶天也只能够达到写出韵味。
但是这种韵味,并不是融合贯通,拥有自己独特的风格,而是临摹出古人几分的韵味。
哪怕是只有一份韵味,也足以成为书法大家了。
可他眼前的这副字特,墨迹还是崭新,再说宣纸也是洁白如雪,明显不是古物。
再看字帖中的韵味,别具一格,潇洒且飘逸,在秦清风的影响中,根本没有任何一个古人是这种风格的。
那么如此说来···
写这副字帖的人,是现代人,不是临摹古迹,而是真的做到了,融会贯通,写出了自己的风格。
“这··这字!”
因为过于激动,秦清风的脸色都已经是变得有些红润了起来,就如同醉酒一般。
说话也有些结巴,双手更是颤颤巍巍的指着眼前的这首《从军行》,双眸瞪得溜圆。
他这样子,倒是把杨定国给吓了一大跳,连忙走过去帮忙捋着后背,说道:“秦老爷子,别激动,深呼吸,冷静一点儿。”
“呼···”
“呼···”
连着深呼吸几次过后,秦清风这才平静了下来,只是他那悬空的双手,还在止不住的颤抖着。
问道:“这字,是谁写的!”
“嘿嘿···”听到秦清风问这话,杨定国脸上露出了极为得意的笑容:“也不是别人,就是我那女婿写的。”
“你女婿?”秦清风满脸疑惑的看着杨定国。
他没听说杨家最近有婚事啊?
“您老忘记了?”杨定国提醒道:“当初我女儿官宣恋情的时候,不是有一句诗词吗,我记得你当初还说我女婿的古词造诣在你之上的。”
“古词?”
秦清风微微皱眉,仔细的回想着。
很快,他便想起来当初确实有首词,叫《鹊桥仙、纤云弄巧》,问道:“写那首古词的那位?”
“没错!”杨定国笑吟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