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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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本感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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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刷新多次刷新了我个人的最佳成绩,我也在过去发了很多单章感谢书友,所以在本书的倒数第二个单章,我不打算把太多的篇幅花在感谢上,不过,等到收尾的时候还是得例行公事地进入“感谢所有人”环节。

现在是故事会环节。

咳,清清嗓子,我有没有和你们说过当初我创作这本书的起源故事?(奥尔巴赫语气)

创作一本80年代开局背景的篮球的念头在很早的时候就出现了,当时,两个推动我产生该念头的原因是,起点几乎没有写这個时间段的篮球文,我对NBA的历史有一点了解。但真正进入实操阶段,是连载(你当像勇者翻过群山)的时候。

韦夏在梦中穿越旧时光的金手指是我对中古篮球的一次尝试,结果不尽人意,书友当时普遍不喜欢穿越过去的剧情,这给我浇了一盆冷水——所以写80年代开局的篮球文不是作死是什么?你知道的,虽然这是一条最艰难的路,但我还是要头铁地把天赋带到80年代开局的篮球文里...

翻山连载的中后期,我开始为噪音做准备,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大量的篮球类、NBA传记类的英文电子书,通过有道大仙翻译、潜伏外国球迷论坛,通过有道、百度翻译、谷歌翻译和他们交流、查询旧报纸,破开历史迷雾——什么迷雾?就是你大概知道发生了什么,但这些事情是写球的人用故事会的方式告诉你的,报纸会严肃地陈述整个事实——翻山完本后,我准备了将近一个月才发书,但真正算起来,这本书的准备时间将近半年。

最终它达到了一个我曾经想都不敢想的成绩——均订4000。

然后,我们来谈谈乔丹。

我还是乔丹的粉丝,但我已经度过了狂热的阶段。我当初说过,最初的时候喜欢乔丹,是因为他最强,可随着我看的书越来越多,对NBA历史的认识也进入新阶段。我发现,乔丹是那种我很难喜欢的人。我对他的感觉已经从纯粹的喜欢和崇拜变成了爱恨难分,在书里的表现就是黑粉一体。

我觉得这样挺好。这样一来我笔下的乔丹不会再有粉丝滤镜,黑起来也毫无负担了。

最后,说说新书。

现在我面临一个很罕见的情况——写完了,但对于新书毫无头绪。一般来说,我写完一本书的时候,下一本书要写啥心里已经有个大概了。可是,现在没有。我完全不想新书的事,我就想看片...

所以我想,还是休息一段时间吧,不会很长,三个月。我先休息一个月,再用一个月准备新书,最后一个月试着存稿,发书的时候我会在这里再发个单章。

然后让我们进入感谢所有人环节。

我最需要感谢的是审稿组的各位兄弟,他们至少提升了本书30%的观赏性,并且在过去两年提了很多有用的建议。我印象比较深就有1985年选秀的时候,按我原来的写法,是路易主动不选卡尔马龙,而不是被爵士截和。但有人认为主动放弃会引起争议,我觉得非常有道理,就紧急修改了。还有一次我脑子抽风了写尼克斯队在酒吧里***,这是有炸书风险的,也被他们及时抓住了...诸如此类数不胜数。

他们用业余时间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无私奉献,牺牲了自己的阅读体验和追更乐趣,让噪音变成了一本更好的书,所以我觉得不只是我,书友们也该感谢他们。

感谢我的运营部门和三个书友群的群管理,两年来辛苦了。

感谢我的29位盟主,1000位舵主及舵主以上和16万为本书消费过的书友。

感谢我的三位编辑——说来好笑,噪音连载期间被动地换了两次编辑,祝现在的编辑大大(辉夜)事业长虹。

现在,让我写一篇几百字的罪己书:噪音让我养成了很多的坏毛病,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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