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阳光。
总体上来讲,他对未来还是很有信心的。
而就在李肆种田的时候,秦华已经率领士兵悄悄摸到妖魔大营,他自然不会搞别的花样,李肆已经给他推心置腹的解释了如今的局势还有未来,他脑子秀逗了才要去作死。
跟着李肆混,好歹是个自由的合伙人。
跟着天命混,那就是个工具人。
自立,想都别想。
投降妖魔,呵呵!
“秦将军,再往前走,可就要触发妖魔的警戒线了,我们有隐匿斗篷还没问题,那五十个6级兵会很快惊动妖魔的巡逻兵的,若是妖魔派出大队的妖魔骑兵,我们可扛不住。”
夜不收保罗这个时候就隐晦提醒道,这家伙甚至带着一种审视的眼神在看他,很不服的样子,但不服就对了,若连压服你们这些骄兵悍将的本领都没有,他还当什么名将啊。
秦华面色不变,只是淡淡道:
“此战,只应智取,而不能蛮干,妖魔并不比我们笨,事实上它们在战场上的直觉更敏锐,战略战术甚至要更强一些。”
说完,秦华就让他的手下打起五面旗帜,那是出发之前从李肆取出来的布匹里撕下来的,共五色,红蓝黄白紫,都以长长的木杆系着。
众人不解其意,秦华却带人奔向附近一座山岗,在这里摆开阵势,然后秦华亲自手持红白两色旗帜,对着三十多里外的天空之城就挥舞起来,但不是无序挥舞,而是颇有节奏。
雷恩,保罗,山姆等诺德人都看得莫名其妙,只有秦华的手下能看出这是旗语。
“什么意思?这样就能把妖魔骑兵给摇出来?”保罗很诧异。
“嘿,保罗大人,这是旗语,意思是,我等奉高山王国国王陛下所命,特率军三千,前来支援,请天空之城城主出兵配合,并打开城门,接应我军入城。”秦华的一个手下笑道。
“就这?随便摇摇旗子就可以?”
一众诺德人表示我们孤陋寡闻了。
“但妖魔能看懂吗?”雷恩这时问道,他已经琢磨过味来,这一手的确很厉害,但前提是妖魔能看懂。
这一回,连秦华的手下都不能保证了,只有秦华非常有信心,他不断更换旗子,每次挥舞三遍,片刻之后再次挥舞。
如是这般几番,他们这边看起来毫无动静,但天空之城上却早已骚动起来。
因为秦华知道,此刻天气晴好,三十里的距离并不难看到,就算妖魔看不到,天空之城上的人也一定看得到,何况那是大乾最善守的名将燕伯阳,他是能看懂这旗号的,然后就会请示天命,天命必然不允,那也没关系,但燕伯阳必然会在不出兵的情况下稍稍调动一下兵力。
万一来的真是友军,万一真的可以冲过来呢。
孤城不守啊,能有一支援军杀过来,让守城士兵知晓他们不是孤立无援的,这对军心也好,士气也好,都是极有帮助的。
这是一个名将的基本能力。
但是只要天空之城上的兵力有所调动,妖魔军团就必然第一时间察觉,它们就会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万一来的是历史轮回者怎么办?
所以妖魔指挥官会怎么办?
必然会做两手准备。
其一,加强警戒,防范天空之城的人趁机杀出来。
其二,加强对外防御,能以逸待劳最好,绝对不会中了调虎离山之计。
其三,为了查清楚来援者的情况,必然会派出一部分精锐的妖魔骑兵来探查一番。
其四,弄死它们,然后趁着妖魔大军没有反应过来之前溜之乎也。
多简单呐。
事实上,一切都如同秦华所预料的那样,短短片刻,一共二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