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3公里,否则的话,就会自动停止运转。
金币,他只留了5个,剩下的金币,他都留给了泰瑞斯,既算是酬谢,又算是给自己留条后路。
倒是奈斯表示愿意跟着周明岳当个跟班跑腿。
在经历了那么多之后,奈斯已经认准周明岳是条粗大腿,这个时候还不抱紧,等人家离开了,还抱个锤子啊!
周明岳想了想,答应了奈斯的请求,毕竟他离开铁堡村,也是带着大人物光环的,那些农兵太蠢,没法进行精细操作,有个奈斯在身边,很多事情就不用自己操心了。
“行,你就当我的管家吧。”
周明岳将留下的5个金币给了奈斯,以后吃穿住行什么的,就由他来打理了。
传令兵先回庄园汇报去了,只有约翰村长充当向导,258名农兵聚集在一起,三人一排,如同一条长蛇朝着骑士庄园行去。
要说骑士庄园距离铁堡村并不算远,毕竟是封邑嘛,子爵大人也不可能将两块天南地北的地封给一位骑士,那不是拉拢,而是惩罚。
在传令兵气喘吁吁的汇报了情况之后,特莫斯骑士有些傻眼。
自己不可能运气这么好吧?想睡觉就捡到了枕头?
但转即之后,他又为酬金的事情发愁了起来。
骑士领说实话是比较贫瘠的,光两村一庄的税金,除掉上交给子爵大人的部分之外,特莫斯骑士能够养活自己外加30名常备士兵就算很不错了,还要供给两个儿子消费,这些年下来,储蓄也不多。
实际上,别看骑士勉强算是贵族,但很多骑士一个不小心就破产的大有人在。
老子打了败仗挂掉,儿子没出息,成为骑士也是名不副实,守不住家业,最终卖战马,卖铠甲,卖武器,被上级领主除名,变成平头老百姓。
周明岳压根就不知道自己给骑士大人制造了更多的麻烦,躺在两名农兵抬起的凉杆上。
今天天气好啊,阳光明媚,万里无云,阳光洒落在身上,让他眼睛半咪着,昏昏欲睡。
约翰村长羡慕无比的看着他。
这太享受了吧,不像自己,走得浑身是汗水,路上的尘土溅起,简直要了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