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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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人比人,气死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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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年代当姑奶奶

“你老子我聪明一世,怎么会生出你这么个爱考鸭蛋的儿子,简直就是把我的脸都丢尽了,你这样,我还怎么给你找媳妇……”

你说你之前考考也就算了,现在老子想给你定一门亲事,就因为你考鸭蛋而错失,老子不如老陆,还想着你娶了老陆的闺女好在老陆面前嘚瑟一番,你可倒好,让老子丢人。

老子不如老陆就算了,你都九岁了还考鸭蛋,你哪怕你考个三五分也好啊,

郑军越想越气,手里的皮带那是不客气的抽的啪啪响。

不大的房子里,郑兴国一边跳着躲避皮带,一边嚎哭,一边在心里纳闷,我也没说找媳妇啊,我什么时候说找媳妇了,我考鸭蛋怎么了,楼里好几个人考鸭蛋啊……

陆晨回来的时候,还没有上楼就听说郑兴国考了鸭蛋被狠狠抽了一顿,顿时乐出声来。

路过郑军家的时候,陆晨原本已经往楼上的脚步一顿,转身敲开了郑军家,坐下聊了几句,特地哪壶不开提哪壶的问了郑兴国的成绩,于是成功的看到郑军脸黑了下来。

“行了,老郑,你也别气,气坏了身体不值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孩子会打洞。”陆晨好像忘了,白曦就是他厚着脸皮认下而已。

“你也别太怪他了,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嘛。”陆晨说着,在心里想,现在知道差距了吧,就这样还想肖想我家白曦,哪边凉快哪边待去。

陆晨见郑军黑着脸又蠢蠢欲动的抓起皮带,便佯装拦了几下,最后做出没办法管人管儿子的模样,摇了摇头,离开郑军家。

郑兴国一天里挨了两次打,心里的郁闷可想而知。

等他从自己父亲字里行间听出自己挨打的原因时,瞬间就把还没有见上的白曦记恨上了。

会考第一有什么用,一个女娃娃,还不是要嫁出去给人当媳妇的。

她会打弹弓吗?会爬墙吗?会过训练场的障碍吗?

会一口气吃一个馒头吗?

等着,到时候见了陆叔叔的那宝贝女儿一定要让她好看。

咦,陆叔叔姓陆,怎么他女儿不和他一个姓呢?

一定是捡来养的,以前也没听说陆叔叔有女儿啊,肯定是这样……

郑兴国虽然年纪小,但也不傻,从他爹字里行间里不难听出陆叔叔是不乐意他当女婿的,也知道陆叔叔极其疼爱女儿,到时候要是那臭丫头给他当媳妇,他爹和陆叔叔站谁那边,不用想都知道,那他的下场一定比现在还惨。

这样的媳妇他一点也不想要!

于是,郑兴国更加积极的考鸭蛋,就为了让白曦这样的媳妇不落在他的头上。

白曦压根就不知道,自己不过随手考了个第一名,就引的远在一千多公里外的素未谋面的一个小屁孩记仇。

不过就算白曦知道,也不会当一回事的。

陆晨包裹寄到的时候,离过年已经没几天了。

白曦坐着牛车进城领包裹,却不知道她才出门,小黑又正好不在,村里就招了偷袭。

才种下没两个月的庄稼苗,被野猪群一阵连啃带踩踏的糟蹋,牛罗村的人傻眼了。

先发现野猪群下山的是小顺子几个,他们正在掏鸟窝,就在大树上,听到动静一看,好家伙,至少三四十来头的野猪奔下山来,对着田地一阵踩踏啃咬。

等村民听到野猪下山,抓起武器想冲去赶的时候,被赶回来的小黑止住了。

开玩笑,那可是四十几头疯狂的大野猪啊,它招惹了能无恙,可牛罗村的人就不一定了,就他们拿着这些扁担砍刀和钉耙能对付野猪?

就算是有弓箭都不一定能伤到野猪,何况是这些下地的工具,被野猪顶一下,怕是肠子都要顶穿了。

随便一头野猪冲到村民家里,都会伤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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