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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八十年代的时尚(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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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叭裤蛤蟆镜,羊剪帽子大拉毛!”

这是八十年代初时尚的代名词,喇叭裤和蛤蟆镜是夏天时尚的装扮,羊剪绒的帽子和大拉毛围巾则是冬天潮流的先锋,要是哪个人有这四种服饰,恐怕会被人当成偶像一样崇拜。

而再过一两年,健美裤和皮夹克也会流行起来,穿在身上走在街上,那绝对堪比刘琅前世米兰服装周上的模特。

很显然,阜城出现了喇叭裤,代表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已经降临到了北方这种偏僻的小城,不过刘琅相信,这种服饰进入阜城绝对不是当地政府所为,恐怕又是那帮南方人,十几年后的书上统称这些人为“倒爷”,也就是说,“倒爷”来阜城了。

几天后自己的二叔穿着一件喇叭裤得意洋洋的走进家门。

“大哥大嫂,看看我这喇叭裤怎么样?”

二叔进屋就大声叫道,而他后面则跟着三叔和老叔,还有两个十八九岁的小青年,一个个眼睛里都快冒出了嫉妒的火焰。

“东学,这就是喇叭裤?”

刘琅的父亲一边询问一边用手摸了上去。

“别摸埋汰了!”

刘琅的二叔一扭身子躲过了大哥的手,然后用手小心的掸了掸,好像真有灰尘粘在了上面。

“哪还有假!这一条裤子我可是花了十块钱买的,还没用布票,好看吧!”

刘琅的二叔得意洋洋地说道。

“老二,你从哪里买的?百货商店里可没有卖的呀!”

刘琅的母亲赶紧问道。

“我告诉你………去去,你几个小子跟着干什么?都走都走!”

刘琅的二叔对着身后的两个小青年一声大喝,对方吓了一跳,但还是没走。

“二哥,我们也想买,您就告诉我们吧,放心,我们绝对不会告诉别人!”

一个人求饶般说道。

“嗯,也好,那你们可别告诉别人呀!”

对方的态度让刘琅的二叔很得意。

“我是从马家堡那边买的,那边有几个南方人偷偷在买,一条十块钱,不光有裤子,他们那里还有一种叫做磁带的玩意,说是放到收音机里能唱歌,我又花了五块钱买了一盘磁带,不过咱家没有那种收音机。”

刘琅的二叔从裤兜里套出了一盘磁带,这磁带一出,立刻就把所有人的目光吸引了过去。

只见封面上是一个女人的相片,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看得在场的男人们口水都快留下来了,不光是男人,就是刘琅的母亲眼睛都直了。

“这是………邓丽钧?”

好吧,刘琅也知道这个邓丽钧,当然,整个国家又有几个人不知道这个女歌星呢?

这位来自湾湾的女歌星一首歌唱出能让人的血糖升高,所以又被后人称为甜歌天后,绝对是刘琅父母一辈的偶像。

别说听她一首歌了,你看,就是看到对方的相片都把这几个人的魂给收走了。

“磁带,东学,你把磁带先留哥这,等过几天我去买一个能放她的收音机,到时候让你过来听。”

刘琅的爸爸马上说道。

“那可不行!”

刘琅的二叔一听就有些急了。

正在这个时候,门口传来了刘琅爷爷的吼声。

“老二,你这个小兔崽子,花了十多块钱买条破裤子,看我不削死你!”

话音未落,刘琅的爷爷手拿一根火钩子就冲了进来,不由分说就要招呼到对方身上。

“爸,这是喇叭裤,喇叭裤呀!”

刘琅的二叔四处乱窜大声叫道,一边躲还一边护住自己的裤子,打我可以,把我的裤子弄脏了就不行了。

“给我吧!”

刘琅的父亲一下子就把对方手里的磁带抢了下来,然后迅速放入衣服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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