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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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四 李家长孙(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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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后。

武汉,天河机场。

夏末的微风拂过天际,带来一缕阔别已久的清凉,一架由伦敦抵达的国际航班刚刚降落。

旅客们从舷梯鱼跃而出,挤上摆渡车,进入航站楼,其中有个小正太特别显眼,一路上收获满满的注意力,尤其是那些漂亮姐姐或者阿姨,笑容友善而和熙,含笑间还总不忘或努努嘴或眨眨眼,逗弄一下,真真恨不得将这小正太揉进心窝子里。

小男孩约莫七八岁的模样,竟能说得一口流利英语,还是糅合着气泡音和婉转音调的标准英式贵族腔调,大体上,就是《权利的游戏》里的那种味道。

他穿一件小白T恤,搭配深蓝色牛仔背带裤,尚未长开的五官已经极具立体感,午后的阳光透过航站楼的遮阳玻璃洒落在他的侧脸上,留下一抹淡淡的剪影。那双不算太大,却足够机灵澄澈的眼眶中,有着一对灿若星辰的琥珀色眼眸。

此时的他,小脸上带着三分忐忑七分激动,这是他第一次踏上祖国的土地,是的,他妈妈没有给他改国籍,虽然那很方便。

他幼小的心头有种从未有过的归属感,这是伦敦那条自小长大的、被誉为香榭花园的富人街,也无法带给他的感受。

他从小就知道,他和伊丽莎白、杰瑞他们是不一样的。

所以伊丽莎白说长大后允许自己为她戴上钻戒,在庄严的教堂里,在牧师的见证下,许下伟大的誓言,成为她的守护骑士。小男孩只是呵呵一声。

金发碧眼了不起啊,再说他根本不信上帝,他妈其实也不信,只是有时候没办法,需要融入而已。

他一直觉得黑色才是最酷的,嗯,还有白色。比如旁边姥姥头上藏也藏不住的那种颜色。

自己能回来,得感谢她,是她的据理力争,再加上自己的里应外合,才终于搞定女王陛下。

那个女人……太难搞了。

因此小男孩对从未谋面的父亲相当钦佩,他的生活中最不缺的就是叔叔,各种叔叔,有的帅过电影明星,有的真能做到视英镑如粪土,他通常能在生日或重要节日时收获满满一屋子礼物。不过饶是如此,也没见谁搞定女王陛下。

他心头的三分忐忑,正是源自于此。他不确定老爹会不会喜欢他。

虽然听姥姥说,为了寻找他们母子,老爹险些没将地球翻个面。

“姥姥。”

“嗯?”年过六旬,依旧打扮时尚,看起来不过四十几岁的席茜,低头望去,脸上有股浓郁到化不开的慈爱。

如果说她这辈子最骄傲的事,眼前这個大外孙无疑算一个,年仅八岁,通晓三国语言,还学会了江浙方言,能骑马,会弹琴,擅画画,俨然一个小天才。

至于样貌就不提,她年轻那会儿也是十里八乡的一枝花,女儿青出于蓝,李丘泽长得也过得去,他很好地继承了所有优点。

所以席茜深以为,她这个大外孙值得最好的人生。本来就属于他的,凭什么不要?

“我爸现在真是全中国最有钱的人?”小男孩昂着头问。“有钱人好像都很刻板,很凶,我爸他,凶吗?”

瞧瞧,这是普通八岁小孩能说出来的话?席茜怜爱地揉了揉他的小脑瓜,满脸慈祥道:“不凶,你爸这人呐,虽然……嗯,不算什么好男人,但性格不坏,好相处,你别怕,他见到你高兴都来不及。”

小男孩哦了一声后,小脸再次皱了皱,“那,那两个阿姨会不会不高兴?”

“敢!”席茜冷哼道,“她们才是小的。”

那男孩就知道,或许两个阿姨真会不高兴。不过想想也不算奇怪,他热衷于中华文化,向老师请教过很多问题,尤其是此行之前。他那个有两个小酒窝的老师告诉他,中华传统,无论是帝王家还是寻常百姓家,都讲究一个传长不传次,传男不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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