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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一个家庭对另一个家庭的吸血(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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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七岁了,每个月还是三千的月薪,有事没事就找她要钱。

前几个月给小儿子介绍了个对象。

刚开始都谈的不错。

差不多进入了谈婚论嫁的环节,谁料另一个家庭狮子大开口。

居然要66万的彩礼。

她左思右想之下。

只能从大女儿的彩礼上下功夫,于是闹出了后面一系列的事情。

“张律师,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这个案子该怎么打?你接的话有把握胜诉吗?”

闫野云望着张玮,最后进入了主题。

她多少有些法律知识。

知道法院的判决,影响很大。

不能轻视。

因此在接到了传票后,就到处打听靠谱的律所。

找到了张玮这里。

听说前段时间轰动了整个晋城的案子,张玮就代理了九百多个被告。

为九百多个被告减了一大波刑期。

“这个案子……有点难办。”

张玮皱了皱眉头,如实说道。

闫野云神色一紧,连忙说道:“钱不是问题,只要官司能打赢!”

“不是钱的问题。”

张玮摇了摇头,接着分析道:“对方现在起诉你们的罪名,是骗婚,也就是说,用结婚为借口,骗取巨额彩礼。”

“讲严重一点,这已经涉嫌了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按照占有金额的多少来划分,该案子属于金额特别巨大,一般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在张玮分析完之后。

闫野云顿时叫喊了起来:“不对啊,我们哪里就骗婚了?”

“乐乐连结婚证都和对方领了,婚都结了,但就是没办婚礼,我们怎么就成骗婚了?”

张玮嘴角抽了抽。

继续耐着性子说道:“那起诉状副本上,描述事实说你们不让男女双方见面,这是怎么回事?”

这一点。

其实就是骗婚情节中的虚构事实了。

利用结婚这种“虚假事实”,进行彩礼占有。

即便领取了结婚证,但结婚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定义。

指的是进行了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组建成家庭。

着重的有两点,一个是婚姻登记,另一个就是共同生活。

因此。

在法律上,除了登记的夫妻之外,还有事实婚姻的夫妻。

即便没有领证。

但在一起有着永久同居、共同生活观念的夫妻,都视为事实婚姻。

这针对的也是大部分的农村地区。

很多人老夫老妻生活了一辈子,也没有领证。

但不可否认他们的婚姻关系。

“你们不让男女双方见面,已经构成了婚姻诈骗。”

张玮认真说道。

而闫野云却说道:“对方连彩礼钱都没凑齐,怎么可能让他们见面?”

“我就这么一个女儿,领证就已经便宜他们了,要想进他们家门,必须把彩礼钱凑齐!”

她已经收到了108万的彩礼。

但距离给小儿子买房买车,还差一大截。

在这一步上,绝对不能妥协。

“张律师,你是不知道啊,我和孩子他爸都没什么本事,努力了一辈子,就养出了一个女儿和儿子。”

紧接着。

她又唉声叹气,十分伤心的说道:“眼看着女儿要出嫁,我们心里别提多舍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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