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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七章 借钱借成了诈骗!(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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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不肯还钱。

让他没想到的是……

他这个前当事人,居然为了十八块钱,又飞到了阳城!

这份执着,他平生仅见!

“咳咳,我说过了,这不是十八块钱的事。”

马明正色道:“这次我来,还想请石律师再帮个忙,我想再起诉一次孟磊。”

石良平愣了一下。

随后问道:“你不会还要起诉还钱吧?一事不二诉,你再起诉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诉讼法明确规定,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的被告人,不得再次起诉和审理。

这个事件。

判决已下。

马明若是再以十八块钱起诉,法院将不会受理此案。

现在的关键在于……

执行判决的问题。

“我起诉的不是这个。”

马明摇了摇头,将来意说明:“我想要起诉对方诈骗罪。”

石良平再次一愣。

忍不住问道:“诈骗罪?”

马明认真说道:“对,一年前,他借我十八块钱,说是第二天就还,结果都一年过去了,还没还,这明显是利用虚构事实的方式对我进行欺诈。”

“他的行为,已经涉嫌了诈骗罪。”

石良平闻言,眼皮一颤。

不由咽了咽口水。

马明在主客观、构成要件、非法占有的目的上,都详细论证,说的有理有据。

这种起诉角度……

他此前根本没有想到过。

愣了十余秒。

石良平缓缓抬起头。

幽幽的说道:“你说的这些构成,的确符合诈骗罪的定罪,但……他才欠你十八块钱,也构不成立案标准啊。”

按照刑法。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最低在三千元。

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有不同的上调。

某些地区的诈骗罪,最低立案标准在一万元。

十八块钱……

实在是太少了。

“谁说他才欠十八?”

马明冷哼了一声,甩出了一份账单。

这些账单……

是他连夜做出来的。

上面清楚写着孟磊借钱的大致时间,借钱的由头,借钱的金额等等。

累计金额43621元!

“嘶!!”

石良平看着眼前的一对账单,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

身躯隐隐有些颤抖。

如果加上这些……

完全达到了立案标准。

诈骗罪还真有可能成立!

诈骗罪属于财产犯罪,是按照诈骗金额的多少来定的。

诈骗越多,刑期就越重。

“我还有同学们的公证授权书,他们来不了现场……”

紧接着。

马明十分上道,甩出了一堆授权书。

石良平见状。

深深看了眼马明,直觉告诉他,马明的来历不简单。

他是律师。

别人来找他,完全是听取专业的法律建议的。

而马明来找他……

反倒像是来给他建议的。

顺带让他当了一波工具人。

他只需要帮忙起诉,上庭即可。

……

两日后。

阳城。

某小区内。

辞职之后,孟磊舒服的躺在家中。

并没有急着找工作。

他打算先享受几天闲暇时光。

毕业之后的这些年……

他为了多赚点钱,已经换了不下十个工作。

干的时间有长有短。

“咦?群里这么多人艾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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