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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什么?up要退网了?!(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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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完视频之后。

秦牧便舒服的躺在了沙发上,玩起了手机。

同时。

思考自己要不要请假休息一段时间。

以免……

副院长、院长之类的没事就拿事情找到他。

……

与此同时。

梓州。

某高档小区。

青岚坐在了直播摄像头前,准备如往常一样开启直播。

这是她每天的工作。

「up发视频了?」

可在打开摄像头之前,她的小破站p突然收到了一个推送提醒。

提醒她她关注的人更新了一条视频。

她神情一喜。

顿时想到了之前秦牧遇到的那个案子。

成功学诈骗!

先前。

因为对方过于谨慎,秦牧还准备请她帮忙去搜集证据。

而且她对利用成功学诈骗这种方式,极为痛恨。

她的朋友……

就上当受骗过。

这种人利用别人对成功的渴望,简直是无所不用其极。

随后。

她迫不及待的点开了视频,选择了播放。

视频里。

秦牧如同以往那般,站在镜头前,讲述着这期视频里的案子。

同时还不忘传授一些法律知识。

比如说这种利用成功学忽悠他人上当的行为,属于哪种犯罪。

还解释了之所以举报无用……

是因为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下,警方是不会受理的。

更多时候。

想要成功举报,就必须要先搜集一些足以证明对方违法犯罪的证据。

不然的话……

随便谁都跑去举报别人犯罪而不列举证据,警察估计要忙疯了。

「在这种情况下,我采取了一种违法的方式,来搜集对方的证据。」

在青岚思索的时候。

秦牧将他搜集证据的方法说了出来。

冒充助理人员,从这些受骗者中骗取证据。

虽然这些受骗者不会相信他,但肯定会相信」助理」这层身份。

果不其然。

利用这种方法,秦牧成功搜集到了证据。

「这样……也行?「

青岚看到这里,有些惊讶。

她看过秦牧那么多期的视频,还是第一次看到秦牧用这种方法搜集证据的。

「这样好像是暴露了他人隐私的吧?」

她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放在之前秦牧讲解的国外判例法体系中,这种行为搜集到的证据是不能作为证据的。

也就是说。

警方就算看到这一系列的证据,首先询问的是证据来源。

只有确认来源合法无误之后……

才会选择立案。

甚至……

在发现是暴露他人隐私,从他人手中骗取获得的证据之后,报案人都可能被抓。

「我的这种做法,大家千万不要学。」

视频里。

秦牧接着叮嘱道「这是因为对方团队过于狡猾,迫不得已,我才出此下策。」

「而这种行为在我国并不属于犯罪,因为不符合任何罪名的构成要件……」

秦牧再是把他这种行为的性质分析了一遍。

只违法,不犯罪。

违法程度也仅仅是轻微的,最多是道

个歉。

因为他虽然在感情上欺骗了受骗者,但出发点却是好的。

受害者就算起诉他,要求他赔偿精神损失费之类的……

法院正常也会予以驳回。

「值得一提的是,公安机关的反应十分迅速,很快就把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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