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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二章 小秦肯定是锦鲤体质!(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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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许多法律知识点融入真实案例中。

深入浅出。

让众多网友在寓教于乐中,学习到法律知识,弘扬正能量。

他和秦牧......

虽然没有交集,但所做的事情都是同一个。

秦牧借助互联网普法。

他在大学里传道授业,教导学生。

殊途同归。

他加入论坛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也是因为想要在论坛里和秦牧打打交道。

为此。

此次竞选,他也参加了。

还鼓动了自己的学生,将论坛发到了学生群里。

让每个学生都去注册个账号,帮他投票竞选。

作为法学系的教授。

他也很明白,他这种行为并不会构成什么违法犯罪。

充其量......

只是发动个朋友圈人脉,竞选个论坛的版主。

并未有任何金钱上的利益纠葛。

「可惜了......秦牧似乎不在论坛里。」

刷了会儿论坛。

胡兆华便放下了手机,忍不住喃喃了一句。

他现在每天上完课。

便会在论坛里,帮助那些需要的人解决一些法律咨询问题。

但这个论坛里的人,却是十分害怕秦牧。

也不敢把论坛的消息告知秦牧。

导致秦牧现在都不知道这个论坛,他也没机会和秦牧在论坛里交流。

......

晋城。

山水花园小区。

下班之后。

秦牧便回到了家中。

吃过晚饭。

刚想玩会儿游戏,便收到了来自论坛管理员的一条站短。

邀请他加入版主工作群。

「还有群?」秦牧愣了一下。

略微思索后。

拿出了自己的小号,加进了这个版主群。

之所以这样......

他主要是怕吓到自己这群「可爱」的粉丝们。

「欢迎锦鲤。」

「锦鲤进来了,快让我们吸收一下好运。」

「我们辛辛苦苦拉票,才当上版主,没想到你居然从头到尾躺平上位。」

「你们太丧心病狂了,我发动了那么多人,居然才排在第八?」

「......」

秦牧看到群聊里的聊天。

嘴角不由抽搐了几下。

这仅有十人的群里,他认识的就有两位。

一个是青岚。

一个是马明。

让他惊讶的是......

马明竟然还是论坛的站长!

敢情这个论坛,竟然是马明背着他建立的!

这两人用的都是大号。

他一眼便认出来了。

「咳咳,大家先冷静一下。」

而在人齐之后。

马明用大号发了个群公告,公布了众人平时负责的事项。

比如说维护论坛的文明秩序,定时清理违规帖子,偶尔组织某些活动,以及解答法律方面的问题。

「没问题,有胡律师在,法律咨询这块完全可

以交给他了。」

「我是个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平时时间很多,如果要组织活动啥的,倒是可以帮帮忙。」

「我有个问题,up最近很久没更新了,有没有人自告奋勇的,主动去催更。」

「是啊,up最近也不知道是怎么了,一直没有案子,我现在想学法律都没啥途径了。」

「谁不是呢,我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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