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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二章 本案累计刑期将超过两万年!(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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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的素材,秦牧才能隔三差五就更新一个视频。

而论坛里。

此时正讨论的如火如荼,不可开交。

「这才过去多久?up又更新视频了?我突然有点不习惯了。」

「我那死去的室友啊,你在天之灵看到了吗?up进化成多更兽了,你可以瞑目了。」

「代考罪都有?刑法管的咋这么宽?那我在大学里帮同学代考,岂不是也犯罪了?」

「嘶!!楼上的,识相点赶紧去自首,现在主动认罪,说不定可以争取到减刑的机会!」

「聚众哄抢罪的立案标准这么低?但我咋感觉现实中没怎么管呢?」

「我觉得,没管的原因······是因为没人去报警根据我的经验,只要符合立案标准,一报一个准」

「......」

三个板块里。

网友们看到秦牧又更新的这个视频后,格外激动。

恨不得每天都能有更新。当了秦牧的粉丝这么久。

他们现在······

也不再是简单的为了学点法律。

不少人已经身体力行,从自己做起,学着秦牧的处事态度,不再隐忍退让,凡事往死里较真。

不得不说。

这么做了之后,他们的心情倒是舒畅了许多。

也整治了不少道德绑架之类的事件。

但······

唯一一个不好的是,渐渐地,他们发现自己身边已经没朋友了。

无论是公司同事,还是小区邻居······

都远远躲着他们。

不过······

一想到up,他们瞬间就释然了。

秦牧以一己之力,让整个晋城对他退避三舍,视若灾星。

他们这才哪到哪?

「又学到了一个法律知识,下次我去给灾区送菜,中途再被人哄抢,我反手就报警!

「我帮朋友问一句,破坏军婚罪立案标准这么低吗?只要同居就可以立案?那同居有标准没有?一晚上算不算同居?」

「呵呵呵,建议严查一下楼上的,我看他不像是帮朋友问的。」

「一晚上不构成同居的,同居的法律定义指的是异性男女共同居住,且发生了某些不可描述的事情,存在一定的持续性。」

「那我就放心了,我们都是女的,应该不会构成破坏军婚罪吧?」

「好家伙,世界上居然还有这种事?我想问问法律在哪里?道德在哪里?楼主你······的联系方式在哪里?

「算我一个,我也是女的。」

「......」

马明坐在电脑前,一遍遍的刷新着论坛。

突然看到了这个劲爆刺激的话题。

讨论人数······

已经从几十人变成了上千人。

把他的小心肝吓得一颤。

连忙启动站长权限,将这个帖子给锁定了,禁止跟帖和评论。

再让这些网友们评论下去······

事情将愈发不可收拾,极有可能触犯聚众那啥罪。

到时候·····

他的论坛估计就没了。

「不过······女和女的在一起,就不构成破坏军婚了?」

锁定了帖子之后。

马明皱着眉头,忍不住嘀咕了

起来。

网友们······

似乎发现了一个不得了的东西,似乎是破坏军婚罪的漏洞。

根据秦牧所说。

破坏军婚罪为的是保护现役军人的利益,所以判处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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