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可能这么牛逼?
最大的可能,是秦牧瞎猫碰上死耗子,运气好才找到的这个盲点。
下一次······
秦牧绝对不可能有这种运气。
······
与此同时。
学法联盟论坛。
随着泰牧的语出惊人,论坛直接炸锅了。
「牛哇,up要反败为胜了,相信up果然没错!」
「嘶!!鞭炮只响一声?这应该是出题人的字面意思吧?这都能被up利用上?」
「有没有大佬能来解释一下,响一声和响两声的区别?」
「跟着up学了这么久,这你都不知道?」
「......」
一个又一个帖子涌现。
讨论的内容······
清一色的全是秦牧提出的这个反驳观点。
鞭炮只响一声!
很快。
就有权威人士现身说法,将「响一声」背后的法律知识仔仔细细的分析了一遍。
首先。
两人都点燃了鞭炮,因此正常情况下会响两声。
但根据目击证人的陈述,只响了一声。
而响一声的情况······
则分为两种,一种是张三放的鞭炮响了,李四的没响,一种是张三放的鞭炮没响,李四的响了。
在这种情况下。
公诉人一方控诉张三和李四犯罪,明显行不通。
因为至少有一方的行为······
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和王二的死亡无关,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此外。
还有两个鞭炮都点燃了,却是同时响的情况。
这种情况虽然罕见,但也是有存在可能的。
这种情况下,公诉人起诉张三和李四有罪,是成立的。
但……
却需要公诉人补充一个关键性的证据,即两个鞭炮是同时响的。
唯有如此。
才能同时给两人定罪。
然而……
要搜集到两个鞭炮同时响了的证据,几步不可能。
只要公诉机关无法证明鞭炮同时响了,那两个人都是无罪的。
因此。
综上各种情况,无论如何都无法将张三和李四定罪。
「up真的是小母牛坐飞机,牛逼上天了,这脑回路真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上的。
「这才是顶级律师!要是哪天我犯事了,倾家荡产也要请up来帮我辩护!」
「俺也一样!只要能请到up,我觉得我去抢银行都能被up狡辩成逛街。」
「你们冷静点,别吹嘘的太过了,谁胜谁负还不一定呢,公诉机关难道不能抽干池塘,寻找到未曾点燃的鞭炮吗?」
「......」
没过多久。
论坛里就有杠精出现了,提出了另一种可能。
如果只响了一声,那就证明有一个鞭炮没响。
公诉机关完全可以将池塘的水抽干,寻找到那个没响的鞭炮,鉴定出指纹来锁定谁没有罪。
「否定型人格出现了,抽干池塘找鞭炮?池塘里淤泥那么多,你确定你能找得到那个没炸的鞭炮吗?」
「呵呵,我补充一下,你就算找到了那个没炸开的鞭炮,泡水那么久,鞭炮里的指
纹你确定能提取出来吗?」
「抽干池塘?这方法亏你能想得出来,你咋不说言行逼供让张三和李四自己认罪呢?」
「冷知识:指纹在水里面泡水超过七天就会被破坏,什么也验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