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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三章 到底起诉什么罪名?(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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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升。

在犯罪行为的实施过程中,张三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是编写剧本······恐怕还是没有办法起诉。

秦牧点了点头,同样感到有些麻烦。

这次他们扮演的是公诉人的角色。

需要对张三进行起诉。

可张三的行为属于严重擦边,却又不违法。

他给李四卖了三年的剧本。

或多或少能猜测到李四的「职业」,但依旧选择了将剧本卖给李四。

说他全然不知情根本说不过去。

但是······

他卖的仅仅是剧本,没参与过程。

不能草率的以此来定罪。

不然的话······

那些杀人犯杀人时用的刀,还需要追究卖家的责任

这明显是不合理的。

「在刑法中,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或者职业,即便其侵犯了法益,也不能以犯罪来论处。

张玮叹了口气,念出了一条刑法解释。

比如说有人卖刀。

结果某人买了刀去杀人,构成了杀人罪。

但卖刀的人······

应当属于无罪的,他卖刀只是日常生活中的行为。

但假如某人听说有人想杀人,于是主动找到他,提供了一把刀···...

那就属于帮凶共犯。

拿这个案件里的张三来说。

他是个作者,为了谋生写剧本,属于日常生活行为。

不应以犯罪论处。

「卧槽?我们地区居然抽到了离婚诉讼的案件?这个案件也太离谱了吧,假结婚+假离婚+重婚?」

「赶紧研究下,这个案子该怎么打,马上要开庭了。」

「我们抽到的是版权纠纷+金融纠纷的案子,也不好打啊。

「时间太紧迫了,赶紧去场外求助一下。」

「......」

会场里。

晋级了第四轮的八个地区的金牌律师们都有些愁眉苦脸。

一阵头大。

第四轮的案件复杂程度又加了一个档次。

张玮听着四周的嘈杂声,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从众人的反应来看······

他们的案件还不是最难的。

「要不······咱们就起诉张三行政处罚,或者判处缓刑吧?」

随后。

他深吸了一口气,看向了秦牧。

提出了他自己的建议。

张三卖剧本,肯定是要处罚的。

这个也是考验他们如何量刑的一个难点。

量刑若是合理了,评价分就会相应高很多。

若是量刑出现了偏差······

那可能第四轮就会被淘汰了。

「如果起诉缓刑的话······必然会被淘汰。」

秦牧闻言,却是微微摇头。

没有认可他的这个起诉思路。

略微停顿后。

他又缓缓说道:「要起诉······就把张三给送进去!」

这只是个模拟案例。

但如果在现实中,张三肯定是知道李四所做的勾当的。

可他为了钱,依旧选择帮助李四。

这种人送进去······

他没有一点心理负担。

「可是······用什么罪名啊?」

张玮眨了眨眼睛,忍不住「请教」道。

短时间内。

他并没有找到可以给张三定罪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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