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满嫩芽,吃下去可能会中毒的土豆。
“总比饿死强。”
张怀生下意识低语着,并从橱柜里取出了一把餐刀,将土豆上生出的嫩芽一一剜掉,剜得很仔细,生怕浪费一点。
紧跟着,他用一个小铁锅接了混合着泥沙的自来水,放到煤气炉上,拧开。
滴滴滴——那是墙上的煤气表在响。
提示他该缴费了。
索性只是提示,并没有直接断了他的煤气,证明里面应该还有几个便士的铜子。
灶上的火焰依旧旺盛。
张怀生将调料盒里最后一点盐洒进了锅里,望眼欲穿地等待着水沸腾。
口水分泌得飞快。
他开始理解历史上为什么会出现易子而食这种事了,因为饥饿真的会摧毁一个人的理智。
人类对食物的瘾,远比烟草之流强。
咕噜噜——
水开了,有淡淡的香气冒出。
张怀生耐住性子,多等了一会儿,希望滚烫的热水能尽量多得分解掉部分毒素。
虽然豁出去了,但到底还是惜命的人。
等到锅盖几乎被顶得冒起来的时候,他才用勺子把土豆捞了起来。
剥开滚烫的土豆,张怀生顾不得烫嘴,囫囵往嘴里塞,黏糯的土豆搭配那一丝咸味,味道居然出乎意料的好吃。
只几口,一枚拳头大小的土豆便被他塞入口中,有些噎得慌,但他一点也不想喝水,只想吃更多的土豆。
张怀生揉了揉自己的胃部,有些难过地想道:“如果穿越还分三六九等,自己这应该属于最下等了吧?”
他强迫自己往肚子里灌了些水,勉强混个水饱,然后坐回到桌前,这才有心情思考自己到底发生了什么。
首先,自己这是穿越了,肯定没错。
不可能是整蛊之类,或是在做梦!
他试图回忆起自己穿越之前究竟在做什么。
但不断浮现出的“爹娘死的好惨”“我好难过”“特蕾莎居然抛弃了我”之类的负面情绪,使他很难定下神来思考。
“闭嘴!”
“你这个除了终日酗酒,浑浑噩噩,什么都做不了的废物!”
脑海中居然瞬间清明了。
张怀生重新整理思绪:
我穿越之前,应该是刚刚搞完公司团建,开车回家的路上,后来好像是发生了车祸...我应该是没喝酒,像我这么谨慎的人是不会做出酒驾这种事的。
只是细节已经记不清了。
算了,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自己穿越到了一个身份是“通缉要犯”,漂泊在异国他乡,并且马上就要饿死的人。
前者使自己绝于留学生群体,后者使自己绝于外邦群体。
所幸自己英语学得不错,总不至于沦落到连语言都不通的地步,彼时的大英可不是后世的大沪。
他翻遍自己所有的口袋。
最终沮丧的发现,自己兜里只有十二枚印着手持三叉戟的乔治五世国王图像的一便士铜币,加起来正好有一先令,相当于二十分之一磅。
记忆里,这点钱只能买半袋面粉,或是在“麦钱特成衣铺”买一件衬衫。
听起来似乎还能维持几天,但问题在于,他租的这座公寓,位于爱丁堡大学附近,每周租金就要六先令!
他打量着自己的衣橱,从中取出了一件双排扣无尾礼服,礼服的胸口还别着一枚黑珐琅底金质胸针作为装饰。
这是原身当初为了参加校园舞会,特意找一个礼服大师订制的,那个叫特蕾莎的苏格兰姑娘,就是因为这才被他吸引,成为他的女朋友的。
似乎是真跟那位异国女子产生了一些感情,哪怕最窘迫的时候,原身都没舍得卖。
“这种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