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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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练兵(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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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封大刺,兵书云「临阵便捷,可望常胜者,无过大封大劈为最上。」

即说大封大劈是真正的战场枪法,是从战场临敌者那里总结的实用技法,并认为此法最上、最急、最疾、最胜。

战场枪法不如游场枪法复杂细腻,因为在战场生死搏杀之际,人心慌乱,平时所训练的技法得不到发挥,唯有以枪击地,以振士气,这都是人之常情。

只是因为长枪太长,军阵又太过密集,除了突刺外,其余并不怎么灵活。

刀乃百兵之霸,但却要灵活多变的人来施展使用,适合攻城战和巷战。

至于百兵之君的剑?

战场之中剑就是来搞笑的,剑在战场上存在的意义更多的是起到装饰品的作用,证明其持有者地位。

武将的兵器一般用的都是长枪、长矛、长柄大刀,力大无穷天生神力者或许会使用杀伤力极其恐怖的狼牙棒之类的重武器,一扫便是一大片。

至于汉唐时候盛行的马槊,那家伙虽然也是战争利器,可造价实在太过高昂,不是世家大族一般玩不起这东西。

大家都是农民起义,还是玩点简单的吧。

古代战争讲究阵型整齐,摆好军阵后步调整齐划一的一拥而上。

至于电视上演的什么斗将根本就不存在。

也不是说不存在,在春秋时期还有。

可是后来因为出现了一个叫孙子的鸟人,写了一句「兵者,诡道也」。

从此,临阵斗将便很少见了,基本不会发生,大家都是一拥而上,乱拳打死老师傅。

不管你的武艺有多超群,刀法剑法有多精妙,只需数十人一起来一个举枪突刺,千疮百孔的你就可以和世界说拜拜了。

所以傅渊最终采纳长枪为主,刀盾兵、弓箭手为辅,构建自己的基础兵种。

至于骑兵?

傅渊麾下马匹不多,日常使用都不够,只在傅家堡拥名骑兵作为以后的骑兵种子。

有了傅家堡的经验,傅渊教导太平乡这些人枪法只有简单的三招,列阵、抬枪、突刺!

这列阵突刺的长枪可不是电视剧中武将手中大开大合,勇猛无比的长枪,长度也就两米出头。

傅渊麾下士卒手中的长枪,皆是四米八左右,接近有三人长。

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军阵之中,人密密麻麻的站着,前方还有盾牌兵挡着箭矢攻击,如果你的枪太短,根本就够不着敌人。

而且所有的长枪都突然向你刺来,你能躲过几根?

至于有人会说这四米八的长枪太长,不好使用。

可傅渊却会告诉你,不到的长枪还算是短的了,他甚至见过七八米的长枪。

但是因为实在是太长了,对于士兵野战使用极其困难,用来守城还算不错。

最后经过傅渊反复测试,就四米八最合适。

军阵中彼此列阵交错而战,如果向前行动,步伐整齐划一,可将长枪靠在前方士卒肩上,以达到提高速度,节省体力的目的,同时也可以保持队形不乱。

只要军阵不乱,便拥有极强的战斗力。

一旦军阵乱了,那就是一群漫山遍野的猪!

「杀~」

「杀~」

「杀~」

校场上,热火朝天,一切有条不紊,慢慢进入了正轨。

长枪兵一下又一下奋力刺着手中长枪,枪出如龙,红樱飒飒。

刀盾兵一手持刀,一手举着盾牌,面对着前方的木桩,心中幻想敌人射来的箭矢。一手举着盾牌格挡一下,然后快速侧过身体用力往木桩砍去,整个人汗如雨下。

弓箭手则是在最外围练习着射箭,「咻咻咻~」

站在已经开始升温的太阳下,傅渊满意的点点头,太平乡他一手遮天,这些人也都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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