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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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两年后(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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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不居,时节如流。

三千繁华东流水,一梦长安终成灰。

但屈指西风几时来,又不道流年暗中偷换。

「风~」

「呼~」

「风~」

「呼~」

太平乡的校场上,所有的太平乡护卫军都围在这里,乌压压的站了一大片,而且还时不时发出一声声兴奋的山呼海啸。

人群中央,空出一大片地方,对立站了两个身材彪悍雄壮的汉子。

两人身上穿着经过千锤百炼,数十道工序秘制而成,堪比铁甲一般的黄色纸甲,手中拿着各自趁手的武器,露出的皮肤因为长期太阳的暴晒而变得暗红。

「王旭,这次军中大比,我一定要打败你,赢得头名!小翠可是答应我了,只要我获得第一名,她就愿意嫁给我!」左边手持一把长刀的男子大声说道。

小翠是他心仪的姑娘,长得虽然不是很漂亮,但是胜在屁股很大,一看就是那种能生养的好女人,一定能够为他老陈家传宗接代,生好几个大胖儿子。

「哼~」

「陈洪,我已经累积拿了四次大比第一,你凭什么和我斗?」

右边的男子手里同样拿着一把长刀,不屑的冷哼一声,「只要我再拿下一次大比第一,那我就累积获得五次大比第一,到时候我就可以获得军主大人赏赐的五十亩土地。」

说着,王旭还朝着高台上观战的军主大人拱了拱手,「有了这五十亩土地,我王家就在这太平乡彻底立了根!」

他家是流民,被傅渊收留在太平先当作佃户,一家六口每日辛苦操劳也就勉强能够糊口而已。

他去年已经娶了妻子,眼看着妻子的肚子一天天的大了起来,他不想自己的孩子也跟自己一样,像是一只没有着落的孤魂野鬼。

他一直都没有属于自己的根!

土地就是一个人的根!

有了根,人就有了魂,心也就能安稳了。

于是他发誓,一定要为自己的孩子积攒足够的土地,让他不要再吃他这代人的苦。

按照军主规定,凡每月军中大比排名第一者,可以得到一枚铜制狼牌,象征兵王荣誉。

如果没有官职,便立刻提拔为火长!

火长之上官职,便不可参与军中大比!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获得兵王荣誉后还可在军主大人那里得到二十亩土地作为对勇士的赏赐。

重复获得兵王荣誉不再赐予土地,但累积获得五次兵王荣誉可获得队正官职。

军主有令,凡队正官职者,家中可获得五十亩土地以及一头小牛作为奖赏。

这赏赐可不一般,按照太平乡护卫军的军规,在战场上斩首一级才可获得五亩土地,火长之上不以斩首计军功。

在战场上斩首一级的难度有多难只有上过战场的人才知道。

想要斩首,必须站在第一排正面敌人。

站在第一排正面敌人就需要面对敌人刀枪所带来的死亡风险。

这还不算,哪怕是你一枪捅出去,好不容易杀了一个敌人,可你的同伴也是有人一起刺枪,按照军主制定的规矩,此首级军功平分。

而且他们这一年来灭杀的都是土匪流寇,按照军主规矩,击杀普通土匪流寇的军功只有正常军功的二分之一。

如果击杀或者活捉匪首的话,那军功就会根据对方势力和危害程度另外计算。

这一算下来,想要一个完整的军功有多难你就明白了!

一次战斗要独立击杀两名贼人,方才能从军主大人那里兑换五亩土地。

当然,你也可以跟着上级长官一起去击杀或者活捉匪首,只要成功一次的军功至少也能换取五十亩土地。

可匪首只有一个不说,其中还有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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