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正值盛夏,人事繁重,人们各司其职,一天下来也能赚个好几两银子,可是青云客栈的人仍然寥寥无几。
要说这是因为店寒酸吧,不对,青云客栈的阁楼乃整个大夏王朝最具代表性的建筑,虽然无法和大夏王朝的皇宫相比,但在客栈中绝对名列前茅,金壁灿烂,烈日之下,熠熠生辉。
要说这是因为店内的酒不好吧,不对,青云客栈的酒可是整个神州大陆都赫赫有名的美酒,曾经各路名人都在争先品尝,赞不绝口。
蓦地,一个黑衣人朝青云客栈匆匆走来。
一身黑色大衣,身形挺拔,看起来气质不凡,令人奇怪的是,他虽身披黑色斗篷,未遮面容,可是脸却给人一种恍惚的感觉,明明很真实,但只要一转移注意,就记不住他长得模样。
这黑衣人很熟悉地摸了摸门口的把手,有些沧桑的喃喃自语:“三年没来,你也变了吗……”
这黑衣人没有在门口停留过久,很快就推开门,望着空无一人的座席,微微摇了摇头,便出口喊道“店小二,来五坛醉仙酿。”
“五坛醉仙酿,兄弟你这是不要命了吗?先不说你能不能喝下去,光这钱就不是一星半点。”
一道声音从屋内响起,继而店小二走来。
“五坛醉仙酿,你不用担心钱的问题。”
店小二笑道:“我们这里没有那么多了,只要三坛,你要还是不要?”
“行吧。”
店小二从屋里拿出两大坛酒来,这种醉仙酿跟跟别的酒不一样,别的酒大多数都是酒香四溢,最起码也能做到所谓包装精美。
而这个醉仙酿,不仅它的坛子只是用粗劣木质制成的,而且拿开坛盖,一点味道也没有,清水一般。
“多谢。”黑衣人没有说多余的话,而是将这三坛醉仙酿的酒全都倒入了自己身上的葫芦上。
神奇的是,也就杯子大的葫芦,竟能盛下三坛醉仙酿。
“在下告辞了。”黑衣人微微一做拱,转身便走。
“阁下,恕我直言”店小二看着黑衣人的背影,蓦地道:“你头上带着的,可是孔雀云村的圣器,虚无面罩?你身上的葫芦,可是乾坤大圣的本命神器,乾坤宝葫芦?还有你的那件黑色大衣,可是朝廷圣器,魔女斗篷?”
黑衣人转过身来,没有点头,但也没有否认。
“本人躲在小屋楼中,不管朝政,但却对江湖传闻略知一二。”
“我听说,有个人,几个月前去了孔雀云村,魔女一族大折腾,前几天更是去了朝廷禁地,闹得沸沸扬扬,你说,这个人,跟你有什么关系呢?”店小二没有继续说下去。
直到黑衣人的背影彻底消失在了视野之中,才缓缓开口,轻声自语:“是你吧,我的老朋友,叶惊云”
“相信吧,我们马上就会相见的。”
……
半晌后,一队兵冲进店里。
店内无一人,唯有一人背对着他们。
“喂,管事的可在?来看看你这个人,你看看这个人,你可曾见过?”
站在最前面的官兵,看来是个职务不低的大官,尖嘴猴腮,眼露凶光,双手环抱在胸前,跺着脚,一副急不可耐的模样。
“袁大人来了?我瞧瞧。”店小二瞬间转身,满脸谄媚,从官兵手中,拿起画卷,瞪大眼睛,看了又看,最后摇了摇头。
“这人我没见过。”店小二摇了摇头。
“放屁呢!”那姓袁的大人大怒道,猛地一脚踹过去,店小二直接跌倒,头磕在身旁的坛子上,敦实,鲜血流淌不止。
“此人乃朝廷重犯,名为叶惊云!”袁大人身旁的官兵开口了。“经过朝廷调查,你乃三生不灭妖蚕转世,前世你和这个名叫叶惊云的罪犯三年前曾经有过一次交集!”
“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