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可以按成交价格回收。”
事实上,是阳光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有点强势,激起了曹小强的不满,说不得就要强硬一点,这年头,买房的虽然算是有钱,但跟房地产公司比起来,那就是弱势群体了。等不及了?可以啊,你们退货总成的吧?我这边回收,你住了一两年,折旧费啦房租啦也不跟你们要了,诚意还算足吧?
这条件听起来不错,其实是恶心人呢,现在房地产的市场正在走向火爆,尤其是市里的消费中心有向横山区方向转移的架势,原价退房……谁脑子进水了不成?
(第二更,晚上还有更新,看在风笑这么拼命的劲头上,大家给个面子,把保底月票投过来吧,成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