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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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打起来了(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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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很快揭晓,秦时鸥觉得手中钓钩沉了起来,就慢慢往上拔鱼线,当钓钩拉出水面的时候,一行人欢呼起来,上面拖着一个巴掌大小的鱿鱼。

鱿鱼是海洋中比较贪婪的生物,抓到食物之后会用触手紧紧抱住,所以钓鱿鱼的时候,只要钓到就一般不会失手再让鱿鱼跑掉。

钓到这个鱿鱼之后,秦时鸥将它用小刀解剖,扔掉内脏,将身躯挂在了钓钩上,解释道:“鱿鱼喜欢同类的腥味,而雄性鱿鱼尤其的腥,一般老钓手,都是用小的雄性鱿鱼做饵料来钓大鱿鱼。”

安装好饵料,秦时鸥将鱼线交给了提雅,示意她来试试,其他大学生也跃跃欲试,秦时鸥让尼尔森又找来了几个钓钩,连上钓线分给了大学生们,让他们轮流钓鱿鱼。

在码头上转了一圈,有些困了,秦时鸥就回去补觉,凌晨他可没怎么睡。

这一觉就是两个多小时,醒来之后发现沙滩上大学生没几个了,提雅还在,正在看书,秦时鸥问了问,她说男生们在镇上发现了篮球架,结伴去打球了。

告别镇这些年经济不好,没有建体育馆,只有街头上搁置着篮球架,加拿大人喜欢的运动诸如冰球、板球和橄榄球,在告别镇都没有市场,倒是美国人很喜欢的篮球在这里玩的人不少,因为这运动对场地要求最低。

秦时鸥也很喜欢玩篮球,大学时候他还是院队的组织后卫,当然,是替补。

以前天气冷,镇上打球的人少,这一次来了这些大学生自然就热闹了,秦时鸥想到自己也好久没有玩球了,就开车去了镇上。

果然,在休斯便利店旁的街头上,一个篮球架下围了几十个人,两拨人正在球场上厮杀,还有两拨人等在下面。

秦时鸥挤进去看了看,在场两拨人3V3,有一拨是本地人,带头的是小休斯,另一拨人则是多伦多大学的大学生们。

小休斯控球水平很好,穿着嘻哈风十足的T恤和短裤,橘色的皮球在他手里快速跳动着,仿若一个精灵,虽然调皮但永逃不出小休斯的手掌心。

小休斯的队友是两个一米八上下的青年,这两人都是射手,小休斯不断突破然后分球出去,两人抽冷子跳投,将大学生们打的晕头转向,一会功夫就赢了两拨。

秦时鸥抱着手臂摇了摇头,他还以为外国大学生们玩篮球都是高手,看来也是一般般,起码这几个男生水平都不怎么样,而且缺少配合。

老是输球,大学生们就没了兴趣,秦时鸥跃跃欲试,小休斯察言观色看了出来,就对他笑道:“来啊,秦,上来玩玩吧,我保证会手下留情,不会让你输得太难看。”

秦时鸥笑道:“伙计,你可别招惹我,到了球场上,我会变得连我自己都害怕。”

小休斯摇晃着身体,嘻哈服一阵摆动,故作惊恐的叫道:“秦,我好怕,放我一马,饶我一条狗命吧,哈哈。”

秦时鸥活动了一下就上了场,大学生阵营你推我搡出来两个个高的青年,他们先前输怕了,看秦时鸥又不起眼,怕继续输,所以都不愿意出场。

小休斯很讲义气的将球交给秦时鸥,让他们一方先发球,伸出右手道:“五个球,伙计,五个球!”

以秦时鸥的观察,小休斯的水平是很强的,虽然他有些动作有违例嫌疑,可这是街头,谁会在乎?他动作花哨,变向和换手都很出色,显然在控球上是下了苦功夫的。

偏偏,秦时鸥也是控球后卫,这样就和小休斯对上了。

自从有了海神意识之后,秦时鸥能察觉到自己的身体素质变化超大,力量更强——变态的强,速度更快——起码世界顶级,爆发力出众——有时候展示出来的一些身体素质,确实让他自己都害怕。

但他很久没有摸到篮球了,球感生疏,而且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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