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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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猎鹿儆马(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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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头鹿待在林子里,风情毕露、姿态多样。

小鹿们在林道中蹦蹦跳跳,母鹿们缓缓踱步,仪态雍容,看起来赏心悦目。

雄鹿们则闲着没事在磨刀霍霍,陈松看到几头大雄鹿都在松树上蹭鹿角,就差喊上一声‘磨剪子来抢菜刀’……

见此,陈松愕然的问左右:“它们是不打架就角痒痒吗?”

哥布尔抱着双臂道:“当然不是,它们在磨角,让鹿角更结实、更锋利,这样以后打架的时候才会占上风。”

布鲁斯进一步解释道:“我看过bbc的一部纪录片介绍了鹿群,动物学家们通过对野生鹿群的观察证实,长有更大鹿角的雄鹿更更好的引起雌鹿的青睐。”

似乎是为了验证他的说法,有一头雄鹿磨完了鹿角后甩了甩头,它去地上找了些脱落的松枝和像树枝挂在了角上。

看到这一幕,陈松忍不住想起了一个传闻,据说有一种酒吧只在午夜开门,据说酒吧里有一种强壮的雄性动物叫牛郎,据说牛郎们靠第一性征生存,于是有些觉得自己第一性征不够发达的牛郎会在上面弄个狼牙套什么的增大增粗。

要知道陈松是最讨厌弄虚作假的人,他看着那雄鹿顶着一些树枝在耀武扬威,忍不住就骂道:“呸,虚荣的小人!”

布鲁斯微笑道:“发达的鹿角并不能给主人带来一味的优势,除了求偶时节,其他时候这东西其实是累赘,会影响行动的敏捷性,对其生存很不利。”

“不,它们欺负鹿和狗的时候可不是累赘,这是武器。”哥布尔说道。

布鲁斯道:“可自然界中,驯鹿有多少机会跟马和狗为敌,它们的敌人是熊、狼、狮虎等捕食者,长有更大的角就意味着面对这些捕食者的时候更难逃脱。”

“甚至,鹿角过长还会阻止它们低头采食植被,生活在两百五十万年前的大角鹿拥有鹿中最大的角,左右延展能达到两米,可是它们却灭绝了,很大可能就是鹿角妨碍了它们正常生活。”

听着老人娓娓道来的讲述自然知识,陈松觉得很舒服。

等到他说完,陈松举起了枪:“那我们就来帮它们更好的生活吧,就从这头最虚伪的雄鹿开始。”

他扣下扳机,顿时一声枪响。

道哥下意识的转身就想跑,等它转过身去看到沙发等小弟安然的站在原地,准备撒开的腿又收回来了。

它重新默默的回过身去,悄悄的低下了头:有点丢狗脸呀。

距离有些远,陈松这一枪没有射中那雄鹿。

当然他也不在意,打猎么,总不能枪枪都有收获吧?

陈松盯上了那头鹿,他说道:“必须得让它知道虚荣的代价,正所谓枪打出头鹿,它不是喜欢冒尖吗?我们中国有句俚语,叫做出头的椽子先烂——总之先打它!”

哥布尔说道:“如果你要用麻醉枪击中它,那你得小心翼翼的靠近,咱们现在声势太浩大了。”

陈松道:“没必要。”

他对着道哥它们挥了挥手,道哥和沙发们顿时奔跑出去,从四面包围了那雄鹿,然后道哥居中咆哮,板凳狗们上去撕咬,将雄鹿驱赶的奔跑起来。

期间道哥不断咆哮来调换方位,其他狗子则逼近雄鹿吓唬它,就这么着,雄鹿慌不择路之下跑向了陈松方向。

正面不好开枪,陈松绕向侧方,等到雄鹿从旁边经过的时候,轻轻松松开了一枪,正中那鹿的脖子。

“移动靶,满分!”布鲁斯笑道。

雄鹿依旧往前跑,正好跑出林子边缘麻醉剂起效了,它跟喝醉酒一样左左右右的踉跄起来,最终昏倒在地。

道哥第一时间跳到了雄鹿的身上,它后腿踩在地上用前腿摁住了雄鹿的肩胛,仰头对着海风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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