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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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热烈的马哟!(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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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道身影,在脑海中逐渐清晰。

初恋---应若初。

很诗意的名字,也是在陆川看来,堪称完美的女孩儿。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前世。

两人为同时考进蜀都大学的新生。

陆川阳光、帅气,打的一手好篮球。

应若初喜欢篮球,只是身体一直不太好,不过饶是如此,她依旧被好事的同学评为最完美校花。

两人因篮球结缘,走到一起,度过了近三年半甜美生活,但在毕业后,却是各奔东西了。

并非感情不和。

也不是应若初有了其他想法,而是无可奈何。

陆川无可奈何。

两人差距太大。

要说容貌身段,两人自然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在一起的近四年里,甜蜜的很,不知听了多少好友愤愤道出‘热烈的马’。

但家境差距太大。

很老套的桥段与情节。

但却客观存在,且是普通人几乎无法跨越的鸿沟。

门当户对···

越是成熟的人、越了解这个词的正确性与重要性。

陆川不过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但应若初的家庭,却几乎达到‘资本’的层次了。

就算不分开,也没可能走到一起。

两人感情极好,那般甜蜜,当初自然都不愿意放弃。

可形势比人强。

在上学时期,应若初家里倒是给了她相当程度的自由,让她可以自由恋爱。

但也仅仅是恋爱罢了。

毕业之后还要交往?那就是奔着结婚去的,家里的阻力,太大了。

无奈,两人只能暂时分开。

约好一起努力。

当时,大学刚毕业的陆川还不懂得现实与社会的残酷,他意气风发,拍着胸脯表示自己五年之内一定克服一切困难,赚到足够的财富和身家来找她,明媒正娶。

分开那天,应若初哭的稀里哗啦。

后来,陆川非常努力,奋起拼搏。

什么他都干!

可惜···

前世的他没有金手指、没有任何与众不同,就算混到三十来岁,也不过只是勉强买了个小房、小车而已。

甚至,足足十年过去,他都依旧姿势勉强混了个衣食无忧罢了。

又有什么颜面去找应若初?

只是,他仍然在悄然关注应若初,清楚的知道,哪怕是在自己重生之前,她依旧是孤身一人。

不过那时候的她,却已经是一家金融公司的高管了。

还能有什么想法呢?

就算有,也只能暗藏心底。

但如今,自己重生了。

而且还有金手指。

当然要弥补遗憾!

说起来,似乎有些窝囊。

但说到底,这是一個男人的自尊啊。

自尊或许不值钱。

但一个男人,若是没了自尊···

“嘿!”

躺在床上,陆川摇头一笑:“哪怕是在十几年后,网络上到处都是网友说自己不想努力了,想找富婆,但放到现实里,真正愿意找富婆的,又有几个?”

“自尊,是一个男人最后的底线啊。”

“若初。”

“这一世,我养你。”

时间流逝。

两个月时间转瞬即逝。

期间,二老也到蜀都玩了几天,瞧见那满屋子的书,知道陆川仍然在‘学习’之后,便也放心了。

他们的生活倒是没有太大变化,依旧与往常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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