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真应了那句话,女大三,抱金砖?
“谢谢哥。”
挂断电话之后,王健喜激动地对着自家女朋友说道:“我哥同意了。”
只要过了堂哥这一关,王健喜知道自己女朋友的选择,将不会有什么人反对。
而老爸老妈从小都不管他,找女朋友这种事更不会插手了。
“我刚刚听到了呢。”
看着男朋友小孩子般的模样,内心同样有些激动的胡文文,却是表面镇定了许多。
不过,她也算是收获了爱情,还收获了一个富足的余生,也算是人生赢家了。
“要不过年回丽都之后,你就辞职来厂里帮我吧。”
畅想着两人美好的未来,王健喜笑着说出了自己的安排。
若是女朋友能来厂里帮自己,那么两人也能时刻见面,双宿双栖。
“不行,等什么时候咱们订婚了再说。”
对于这点,胡文文却是很坚持,不会轻易辞了自己现在月薪六七千的工作。
她很清楚,自己比男朋友大了三岁,家世也差了许多,若是在婚前贸贸然前去对方厂里指手画脚,很容易给对方长辈留下不好的印象。
而且,男人这种生物,要是太容易得到,很快就会腻味。
就像这个关系的突破,胡文文也是两人谈了一年多时间,前几个月才答应了对方。
“好吧,都听你的。”
面对女朋友的坚持,王健喜也是顺着对方应下。
这样的主见,加上对方平日里对自己的照顾,让王健喜内心更加喜欢。
相比于他以前遇到的那些个职校女同学,胡文文小姐姐就如同他期待的女神,走入了自己所在的凡间。
尤其是,自己还是对方的第一位男朋友,算得上从一而终。
把买票的事情交给女秘书去办,王永仁宅在家吃完了午餐,才悠闲地走路前往步行街。
在外面一直忙碌,像这样安静地散步,已经很难得了。
“王永仁?!”
正当王永仁在河边的游步道走着的时候,旁边响起了一个喊声。
“你是?”
看着开车的俏丽妹子,王永仁没有什么印象。
“我是陈晓婉啊,怎么,王大作家记性这么差的吗?”
“不好意思,你这变化太大。”
见到开着宝马5系的女同学,王永仁依稀认得去年同学聚会时的对方。
原本160多斤的胖妹子,如今看着100斤出头,身姿摇曳,难怪同学群里都说对方去南朝国整容了。
不过,以对方家里康永县城纳税前百强的实力,去南朝国微整一下,谁能说得了什么,照样有大把的凤凰男上赶着当女婿。
犹记得,他前世参加高中同学聚会的时候,听其他男同学说起对方找了个魔都女婿,去魔都定居了。
“去哪?我带你啊。”
清楚对方并非是没有车,陈晓婉热情地发出邀请,而她旁边副驾驶位上的某个年轻女孩,也是饶有兴致地看向这位大帅哥。
这位帅哥身上的衣服,没有什么牌子,却能看出来质感不错,小众且贵。
主要是对方的气质,让人一看就知道不会穿廉价的衣服。
“不用了,我到步行街,刚吃完饭顺便散散步。”
对于这位女同学的好意,王永仁委婉地拒绝了。
有些偶遇,本就是人生中可有可无的点缀。
“初二的同学会,你参加的吧?”
见对方拒绝,陈晓婉也没多纠缠,问起了三天后的同学聚会。
“应该会参加。”
“行,那咱们到时候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