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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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风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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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北城泗水街

一家小酒馆

这是一家小门脸,店面不大,门外搭了一处棚子,靠墙的地方支了个木板,上面写了两个字——宋记。

刘葛腰上别着一支铁尺,晃晃悠悠的走进酒馆,在店里随便找了一张桌子坐下,向老板宋喜吆喝了一声。

“老宋,来碗烂肉面,一盘羊肉,面不放香菜。”

烂肉面是酒馆老板宋喜的拿手绝活,面条劲道爽滑,骨汤浓而不腻,在配上秘制的大块酱卤肉,佐以酒馆的另一特色—热切羊肉,早上吃上这么一顿,能舒服一天。

“哎,刘爷来了,稍等,面马上好。”

刘葛应了一声,从桌子上的筷笼中抽出一双筷子,用手帕擦干净,放在一边。

又伸手从怀里掏出一本隋唐演义,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呦,刘爷,您来的够早的。”一位客人走进酒馆,看到了刘葛,走过来打了个招呼。

“嗯嗯!”

刘葛正看的正起劲,含糊着答应了一声。

“呦,刘爷,您也买到这本书了,怎么样,看完了吗!”

来人突然瞟到刘葛手里拿的书是隋唐演义,来了兴趣,从桌子下面拉张椅子坐下,开口问道。

“嗯?”

刘葛扬起眉头:“李万,听你这么说。你看过这本书?”

来人叫李万,今年二十二岁,是北城最大的药材铺宝春堂,周老板的独子周参,身边跑腿的帮闲。

这小子家就住在宋记酒馆旁边,常来酒馆喝酒吃饭,刘葛来这吃饭的时候经常碰见,打了几次招呼,所以也算个熟人。

李万闻言,脸上不由的露出一丝得意:“也是巧了,前儿,我给周少爷干了一件漂亮事,周少爷高兴,赏了我一本。”

“你看完了吗!”

刘葛没兴趣知道李万的书是哪来的,他知道李万看过这书后,问了一句。

“昨天一口气看到四更(凌晨一到三点),看了两遍,还不过瘾,这本书写的太好看了。”

想起自己昨天熬夜看的隋唐演义,李万的语气也兴奋起来了。

“是啊,这本书太精彩了,我最喜欢里面的秦琼,孝母似专诸,交友赛孟尝!黄膘马,马踏黄河两岸;熟铜锏,锏打三州六府,威震山东半边天,真是条好汉,而且还是我们捕快出身呢。”

刘葛也想起了书中的情节,兴奋的接道,他是顺天府的一个捕快班头,对当过捕快的秦琼很有好感,提起他来,脸上一副如有荣焉的样子。

“秦叔宝确实厉害,我但更喜欢冷面寒枪罗成,年方一十四岁,眉清目秀,齿白唇红,面如傅粉,智勇双全!七岁打猛虎,十二岁破番兵,用一条家传丈八滚云枪,重二百四十斤,名镇燕山,大隋朝排他为第七条好汉。”

李万摇头晃脑说出书中关于罗成的描写,心里却暗想着,自己要是有俏罗成一半的容貌,以后去青楼恐怕都不用给钱……

“罗成只是个小孩,真汉子还得是秦琼。”刘葛对罗成无感,不以为然道。

“不不不,秦琼只是隋唐第十六条好汉,罗成排第七,按这么说来,秦琼根本不是罗成的对手!”

李万闻听刘葛此言,有点不太高兴,出声反驳。

“放屁,你知道个卵子,秦琼那是威震天下绿林的人物,谁人见了也得称一声秦二哥,岂是罗成一个小白脸能比的!”

刘葛心里将秦琼视为偶像,现在李万说秦琼不如罗成,就是诋毁他心中的偶像,他当即受不了了,右手狠拍了一下桌子,整个人怒气勃发。

刘葛这一拍桌子,把李万吓了一跳,不是聊的挺好的吗,怎么突然就变了脸。

不过他心里也拱起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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