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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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我想抱孙子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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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二楼的阳台,江天博上下打量了一下林轩,笑着说道:“刚从医院出来,身体还好吧?”

“挺好,就是绕着小区跑上十圈都没问题。”林轩同样回以微笑。

从第一眼见到江天博起,他就能看得出来,江天博和沈美霞完全不是一类人。他浑身上下没有半点的凌然气息,没有因为他是林氏集团的落魄少爷就不屑一顾。

也无怪乎江璇的性格给了林轩极大的好感,看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出自江天博这个父亲身上。

“年轻人都是这么有力气的吗?”江天博似是有些惊讶地问道,然而他心中的惊讶比起脸上的神情还要多出数倍不止。

富林小区是整个新江市中数一数二的别墅小区,因此占地面积极大。一个长跑运动员绕着小区跑上两三圈或许没什么问题,可若是跑上十圈……那得有多强的运动体能?

江天博不禁心中有所怀疑,但当他一看到林轩脸上洋溢着的自信笑容时,这份怀疑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能有这么大的自信,说明他或许真的能做到!

再结合他在医院所听到的消息……江天博顿时下了一句评语——林轩绝对是在隐藏着自己的真正实力!

以往那些年来他的传闻,都不过是他身为林家少爷而做出来的事情而已!

可惜,哪怕江天博想破了脑袋都不会想到,这份堪称恐怖的运动能力,是来自曾经的“青龙”战神!

而且这还是林轩以自己现在的身体状态下说出的数字,要是换成以前的楚云天,恐怕最少都能跑二十圈!

毕竟一个是普通人的身体,而另一个,却是战神之身!

这两人的身体是完完全全不同的,这一点主要呈现在肌肉发达程度,以及力量爆发程度上。

“可不是所有的年轻人都像我这样有力气。”林轩笑着说道。

江天博也笑了笑,他转头看向远方,说道:“你知道吗?你现在在新江市的上层圈子里,被叫做‘林家的精神病少爷’了。”

这个外号的起因是因为林轩当时在医院作出了一个承诺,承诺要在一年内还清三百亿,因此就有人给林轩冠上了这个外号,然后在上层的圈子中流传开了。

“精神病少爷”——这个外号无论是谁,听到之后都必然会彻底地暴怒,然而林轩听了之后,只是淡淡地笑了一声:“这是他们做不到的事情,却被我当做目标而努力着,他们自然会毫不留情地嘲讽我了。”

“能有你这种心态的年轻人,可不多见了。”江天博赞赏地看了林轩一眼,旋即话音一转:“不过我也不认为你真的能做到。”

三百亿……这仅仅只是个让人听到都觉得极其恐怖的数字,而若是用在钱币身上……足以把一个正常人吓出精神病来。

虽然他自以为看透了林轩的真正实力,可就凭他现在的情况,想要在一年之内还清三百亿……真的只能说是“痴人说梦”。

更何况,赚钱一事,可不光是有力气就能做到的。

听到江天博不太乐观的话语,林轩笑了笑,也没有因此而生气:“只要伯父不会也认为我是个精神病就行。”

“我和老林是朋友,他那样的人,生下来的孩子又岂会是个简单人物。”江天博笑呵呵的说道。

“哦?这么说,江家之所以能和林家走到一起,也不全是……您爱人的原因?”林轩刚想直呼沈美霞的名字,但一想到眼前的是他伯父,便硬生生地改口了。

“是的,美霞这人的性子我还是知道的。虽然为人是不太好了点,但她也是为了自己的女儿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希望你能理解。”

“理解,毕竟没有哪个做父母的愿意看到自己的女儿跟着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小子生活下去。”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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