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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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4章 狗,都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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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顿饭而已,陈川要送这么贵重的礼物??要知道,他可是陈川啊,他送礼物,从来不会超过十块钱!!

陈川耸耸肩:“紧张什么,又不是很贵,一万多而已。”

一万?而已?

“一万很便宜?”

就算是豪门,也没必要……

不知道现在反悔不想去,还来不来得及?

陈川笑得更甜了:“呵呵,这又不是我的酒。”

“啥?”

“周云霄说要带些回去送人,就存在我这里了。”陈川指了指那几层的酒:“所以,不用客气,随便拿,反正没花咱家的钱。”

沈溪目瞪口呆:“你是真狗啊。”

“谢谢夸奖。”

“那……反正不拿也拿了,干脆给我也捎两瓶,我老师爱喝。”

“没问题!”

嗯,要不他们是一家人呢?

都狗。

第二天要去露丝家,是周云霄开车过来接的。

沈溪瞄他一眼,悄声问陈川:“他也去吗?”

不是说周云霄忙得连喘气的功夫都快没了吗?还有闲心思去参加这种纯娱乐的聚会?

陈川看着她,灵魂发问:“他不去,谁应酬?”

有道理啊!

能来露丝家聚会的人,非富即贵,毕竟人家是在榜女富豪,来往的人怎么会是一般人呢?

这种场合,就难免要应酬交际,这种活,不交给周云霄,又要给谁?

陈川吗?别开玩笑了。

这大哥现在都是得罪人多,称呼人少。

沈溪看周云霄狗腿地接过陈川准备的礼物,小心翼翼地放到后备箱,也不知道,等他知道陈川拿的,是他精心挑选的礼物,会不会哭出来……

应该不会吧,是陈川拿的呢。

果然,等到了露丝家的大庄园,看陈川把那两瓶酒拿出来后,周云霄先一愣,然后——

“两瓶够吗?咱们可是来了四个人。”

陈川挑他一眼:“怎么?你要把今天的酒席承包了?”

酒席?

沈溪看着那长长餐桌上摆放的各种美食,还有穿梭的大厅的绅士和淑女们,穿着白衣黑裤打着领结的侍者,这种场合,陈川将它称为——酒席?

很好,沈溪莫名想到了唢呐一响,万器皆没。

周云霄闭了嘴。

露丝带着自己的三个儿子过来迎接他们。

都是老熟人,自从在飞机上跟陈川他们认识后,还相互加了微信。

周云霄时不时就跟他们聊几句,什么相亲相爱一家人群最爱转发的那种:注意,这种食物吃了后悔一辈子!!

那种吓死人不偿命的文章,周云霄也会顺手转发给他们。

幸好,某红薯平台现在有英文了,他们看起来也不费劲,再说了,他们都有高级翻译机,看个华国老头老太最爱的推文,多简单点事。

别说,他们果然超爱看这类文章,大呼中医真神奇,不可思议,原来要多喝热水,走路最好边走边甩手……

他们受益匪浅,让周云霄多多转发,他们也要转发给他们的亲朋好友。

然后周云霄这种文章发到飞起,甚至还因为这个跟某位公众号的知名作者结缘,谈过一段。

虽然,后来分手了,但依旧还是好朋友,只要是她的文章,他转发的都特别积极,露丝他们也超爱看。

跟陈川不一样,这两年周云霄时不时还会来这边出差,有空也会跟露丝的三个儿子见个面吃个饭啥的,关系处的可好了。

所以他们一看到周云霄,就特别热情,拍肩勾背,笑嘻嘻的。

哪怕他们的年纪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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