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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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美梦易逝(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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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和他的小暧昧被公开后,同学们都开始叫我“阿塞嫂”,至于这个称号怎么来的,我也是一头雾水,对我而言,他愿意肯定我,就足够了。我可以正大光明的和他在教室里追逐打闹,在操场上嬉闹蹦跳,上课的时候更加肆无忌惮的看他,那段时光于我而言是快乐的,是满足的,是自己学会付出后的倾情回报。

不知在什么时候,我似乎审美疲劳了,对于他不再如初识时那般悸动,他似乎也没有我刚开始觉得那般完美,他也会很傻,也会很幼稚,学习上也并不是全懂,连我刚开始那么喜欢他的那双白色板鞋也不是那么白了,连他的身上也没有金纺的香味了。可我已经不一样了,我学习从中不溜变成班级前五了,为了他剪得刘海也受到了很多夸奖,我的鞋子每天都白白的,我的校服现在也会经常在金纺里泡着,我已经从一个不那么打眼的青涩小孩儿变成了一个开朗活泼还有点小自信的女孩儿,我清楚地感觉到似乎我对他的喜欢,只是属于那个阶段的懵懂而已。

我们初中是个不好不坏的中等初中,不像其他好学校的学习氛围那么浓郁,但也不像其他差学校的打架风气旺盛,我们班有个男生,叫先雄,算是我们这个年纪的风云人物,有关他是年级扛把子的“英雄事件”层出不穷,什么带着我们学校人马与其他学校争抢北区一霸等,在我看来,让我觉得他是个温暖的人的点在于上课的时候,他和别的同学传小纸条被老师逮到,他会主动承认错误,积极向老师认错,把所有的错误都揽到自己身上,虽然知道这样不好,但还是会觉得他可真有义气,而且他很聪明,从来不强出头,都是先认怂,哄得老师开心,哄得对手放松警惕,再伺机而动。这一点,真的给我很多启示,大概是从小穷怕了,刚开始就是人前露怯,后来因为鼓起勇气去喜欢一个人,就开始人前强出头,对于不一样的观点,非想说服对方,哪怕撕破脸皮也要一较高下的好胜心,大概也是因为心里虚,底子薄。

对他关注得越多,也觉得他优点更多,写得一手好字,学习不好也只是不用心,事实上,他很聪明,给他讲题,稍微点拨一下,他就立马会了,要不说聪明呢,连我对他的一点点不一样都能被他发现,在下课给他讲题的时候,他调侃着问我“你是不是发现我是个潜力股才这么用心对我的?”我一时语塞,笑着对他说“别臭屁了,我家文韬不知道比你好多少倍,怎么可能关注你?”他也不生气,还是笑嘻嘻的,抬着他黝黑的脸靠近我说“你真觉得你和他是一个世界的人?像他那样自负的人,你真喜欢?”我心里一震,自负?我确实没想到是这两个字那么完美概括了文韬的个性,我跟晨晨说了这个事情,晨晨也深以为然,所以,选了一节体育课,我就直接和文韬摊牌了,说我不喜欢他了,我们分开吧

当天下午的物理课前,听到“砰”一声,紧接着就是玻璃碎了一地的声音,老师急忙去楼道里看,发现是文韬把楼道里的消防栓玻璃门砸碎了,老师赶快让我们班的同学带着文韬去医务室,然后联系我们班主任,让文涛家长来赔偿的事情,好好地一节物理课就草草下课,我会有担心吗?大概还是有点的,但我知道没事儿,他骄傲的内心不允许我先说分开,这是他给我的警告,年少的喜欢好在比较单纯,没有掺杂太多的利益纠葛,只是喜欢与不喜欢而已。但即使如此单纯,我还是遭受了校园欺凌,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灵上的。

我和文韬分开后,没有立马和先雄在一起,担心会给他带来不太好的评价,但是他还是不避嫌,经常会来我的座位,和我聊些有的没的,那天文韬把消防玻璃砸碎后,还写了一封“血书”给我,短短几句话,让我不要离开他,他很喜欢我了,否则,就不让我好过。我看完之后,只觉得好笑,女孩儿的成熟度果然高于同龄男孩,我依然不为所动。先雄行动了,他高调的给我送生日礼物,高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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