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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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萌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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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吃完饭,午休半小时后他准点起床,完全不像以前放假那样,一睡一个下午,因为下午有《亮剑》,三集连播。

陆海晨挺欣赏《血色浪漫》中的钟跃民,觉得他的生活真叫精彩——做过下乡青年,当过兵、扛过枪,还打过仗,下过海,也摊过煎饼,居然还曾搞定过白富美,军队高干的女儿周晓白。

在他之前看过的影视剧中,当兵的都是那种神圣不可冒犯、头脑单一的形象,但这个钟跃民却重新定义了当兵的形象——当兵的也可以嘴贫,当兵的也可以书生意气,当兵的也可以儿女情长。

而《亮剑》,更是不同于以前他所看过的所有塑造英雄人物的正剧。剧中的李云龙大大咧咧,却粗中有细;匪气十足,却深明大义。陆海晨不止一次地被李云龙的大白话逗得哈哈直笑,为李云龙战场上的随机应变拍案叫绝,更为李云龙陷于死地却顽强到底的精神所震撼。

“...这是什么?这就是我们的军魂!我们进行了22年的武装斗争,从弱小逐渐走向强大,我们靠的是什么?我们靠的就是这种军魂,靠的就是我们军队广大指战员的战斗意志!纵然是敌众我寡,纵然是身陷重围,但是我们敢于亮剑,我们敢于战斗到最后一人!一句话,狭路相逢勇者胜!亮剑精神,就是我们这支军队的军魂!剑风所指,所向披靡!”

听着这段激动人心的演讲,陆海晨丝毫没有感觉到假大空,反而觉得超级励志,加上电视剧配上的背景音乐,陆海晨差点激动地哭了。

除此之外,陆海晨对这部戏中展现出来的患难与共的兄弟之情印象超深。以前电视剧中对战场上兄弟之情描写的桥段让他作呕——面对汹涌而至的敌人,主角们“你先走”、“不!你先走”来来回回磨叽十几分钟,或是一个主角为另一个主角挡了子弹,然后两个人絮絮叨叨N长时间。

但亮剑不一样,陆海晨清晰地记得电视剧中李云龙的得力爱将和尚被黑云寨的土匪杀掉以后,李云龙亲自带部队围攻黑云寨。活捉二当家的以后,李云龙废话没多说,直接用大刀砍死,亲手为和尚报仇,因为这事儿他被降职,但他无怨无悔。没有多余的废话,但兄弟之情令人深深折服。

淮海战场上,李云龙和楚云飞这两位曾经的战友竟然兵戎相见,战斗中,楚云飞被李云龙的子弹击中,差点死了;而李云龙也被楚云飞的炮弹炸伤,差点送命。但就是这样,李云龙也没有怨恨楚云飞,楚云飞对李云龙的敬佩之情也是不减反增。

两个人的惺惺相惜让陆海晨叹为观止——互相都差点要了对方的命,竟然不记仇,这绝对是军人所特有的友谊。他虽未经历过军旅生涯,但通过短暂的几周军训,他对此却也有深刻体会。

当年教官们训斥这帮学生何其严厉,骂过脏话,爆过粗口,甚至都动过手,但当教官们要走的时候,送行的同学那叫一个不舍,教官和学生们放声大哭。

陆海晨想,世界上没有一种情谊能像战友情这样坚固,这样默契。

“试问,当某一个企业员工或公司职员离职时,会发生全体职员哭成一团的情况吗?试问,在其他单位会存在员工常年挨上级责骂,甚至被上级动手打过,却会在离职时依依不舍的现象吗?除了部队,没有!”

“啊,一个大型商场的某个售货员,要离开这个商场了,整个商场的员工,包括经理,集体给这名售货员送行,还抱着哭成一团。或者某个常年被老板辱骂的饭店服务员,在将要离开的时候,和老板哭着抱作一团。卧槽!这他妈的根本不可能啊!就算有,也和中彩票的概率一样!”陆海晨感叹道。

他不禁想起了小学四年级有一次放学路过县人民武装部时,看到的墙上贴着的巨大红色横幅:“好儿郎,当兵去!”

“是啊!作为一个男人,军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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