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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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我吃软饭,我骄傲!(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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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屯种的水稻比较少,全屯子男女老少齐上阵,三四天就收割完成了。

又因为这几天天公正作美,太阳晒得很,并且还有风,这水稻也就被晾晒得硬邦邦的了,当然,扬场所需要的条件都能很好的满足。

水稻的子粒都是用牛套石磙碾压下来的,牛不够,也怕累坏了生产队的宝贝牛。这时候就得上人力。

不但要碾稻子,还要起场清理出来的粮食子粒,与秸壳、尘土掺杂在一起,脏兮兮的。

这时候,大队里的几位扬场好手就有了用武之地。

当然,杨睿是不用去的,因为杨父觉得自己这老儿子不靠谱,他还是老老实实的掰苞米去吧。

杨二哥是扬场好手,他所在的这一队人,是不用参加集体挑把、打场之类的劳动的,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养精蓄锐,负责把打脱出来的粮食子粒去杂扬净。

6个人分为三组,轮番休息。每次扬场前,他们都要先用木锨抄起一些稻谷向空中抛撒,寻找风向,确定风向后,便开始扬场。

扬场时,人站在下风头,木锨抄起谷物逆风高高扬起,沉甸甸的子粒落下,秸壳、灰尘等杂质因体轻而飘落到另一边,很利落地分离开来。

如果风熄了,扬场的人必须是人不离场的轮流休息,等起风了,立马投入劳动。

除了扬场的把式外,还配有一对一的人打下手,打下手的人手拿竹笤帚,站在下风头。

不时地掠扫飘落在粮食子粒表面的秸壳、小泥团等杂物。

扬净的下风头粮食,瘪壳多,属于孬粮。

生产队将上风头的好粮交了公粮,下风头的落脚货才分给农户做口粮。

扬场的人这么干下来,辛苦是自不必说的,一场秋收,那瘦好几斤都是轻的。

不过这些稻子也就是开胃菜,其他粮食也是先后成熟了,大豆,高粱,花生,苞米,还有地瓜,这些个东西都得收了。

杨家屯这边的地基本上一年就种一茬。

这块地种了冬小麦,就不能再种春小麦。

现在收的基本上是春小麦,夏收的时候收的才是冬小麦。

夏收十五天左右,秋收则是四十五天左右。

这辛苦程度是不一样的,杨家屯这边主要还是秋收的粮食比较多。

又因为杨睿每隔五天还要去一次黑市,人就更累的慌。

温暖嘱咐过杨睿,去黑市的时候带回来了不少的肉。

多吃点肉好好补补,养足精神才行呢,要不然半路就得被累趴下。

除此之外,明面上温暖还去和屯子里的关系不错的人家换了两只鸡回来。

毕竟,杨睿的黑市生意不能被外人知,自己工作所得的肉票也有限,不可能天天大鱼大肉。

但是拿粮食或者是拿钱换两只鸡还是没问题的,顶多就是被人说两句败家而已,温暖又不在意那些。

温暖虽然不去上工,但是她男人杨睿快被人羡慕哭了。

主要是就因为他家的伙食忒好了!

前天是带肉的大饭包;

昨天是排骨炖粉条加上大饼;

今天是米饭加上卤的喷喷香的猪蹄子;

明天就是大肉包子;

后天就是什么炖好的鸡肉搁在米饭上头,再淋上带着厚厚的一层油的鸡汤。

这些东西最补贴油水了,因此,旁人这一场秋收下来,那都是瘦成了人干。

也就是杨睿特殊,虽然黑了不少,但是并没有太瘦,反而还更精神了一些,眼神还黑亮黑亮的!

旁人看在眼里,那真是说不出的羡慕,这娶了个有钱的媳妇就是好啊!

杨睿这场秋收干下来,挣工分换的粮食还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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