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艹!这不是我的笔记本吗?怎么出现在了这里?我不是早就丢进垃圾桶里了吗?罗礼他什么时候偷偷捡回来的?”
贝纳利看到笔记本上自己的名字,弄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这个笔记本为什么会这么熟悉?因为这是他年少时,曾经用过的那个笔记本。
他年少时有写日记的习惯,这个笔记本他买回来以后,就用了很久,上面的每一页纸上,都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每日小记。
他当时之所以会将这个笔记本扔掉,是因为它已经用完了,宿舍里的空间又不多,他又是个归纳物品的小废物,觉得它又占地方,这才丢掉的。
他没想到这个笔记本会被罗礼捡回来,并且好好的保存了这么多年,上面的字迹虽然有些太清晰了,但是却依旧能够知道他当时写的是些什么内容。
有些话的字迹上,带着些被摩擦的颗粒感,仿佛被谁珍重又依恋的摩挲了许多遍,模糊不清得更严重。
贝纳利不自觉趴在床上翻起自己曾经写的每日小记来,在他写的每一篇每日小记下都有一个用红色的笔写出来的简短的批注。
每一篇每日小记下的批注字数不同,内容却不尽相同,核心思想就一句话——贝纳利很可爱,罗礼很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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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纳利对罗礼的字迹再熟悉不过了,现在,他都不用过多的揣测,就能知道这些批注都是谁写的。
“罗礼这个傻子,居然从那么早的时候就开始喜欢我了吗?如果按照现在的时间计算的话,那得有多少年了呀?这个大傻子。”
贝纳利看着那些批注,再想了想这个笔记本存在的时间,发现罗礼在他还在雌校读书学习的时候,就悄咪咪的喜欢着他了。
并且这一喜欢上脸,就固执的喜欢了很多年,真要计算起来,应当是超过了10年的,他有些傻了,又觉得罗礼比他还傻。
贝纳利看了好一会儿笔记本中的每日小记,和罗礼给他写下来的批注,直到看完才收回视线,心中情绪复杂极了,感动居多。
贝纳利看完了笔记本,就将手上的笔记本放在了自己身边,伸手去拿抽屉里的其他物件,然后发现,这些小物件越看越熟悉,最后好像都跟他有关。
“咦?这不是我随手让罗礼替我丢掉的卡片吗?他怎么也自己收起来了?”
……
“嘶……这小木棍是什么鬼?难道又跟我有关系,我怎么不记得我送过他这玩意儿?我、我脑子里是一点印象都没有啊。”
……
“嗯?我以为就只有一片树叶呢,怎么有这么多树叶?还是不同的树上的叶子。这些树叶不会也是我送的吧?可是我什么时候送的呀?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
“靠!这混蛋……居然连我内裤……没想到他居然有这样的癖好……哼!羞耻死了……”
贝纳利就像是掏宝藏一样,将抽屉里的东西都拿了出来,抽屉里最后只剩下一个四四方方,十分精致的小盒子。
他在看到这个44方方十分精致的小盒子时,他的好奇心达到了顶峰,他满怀期待的将小盒子打开,想象着里面会出现什么有趣的东西?
结果,他这一次打开一看,里面不是什么非常有趣的东西,而是他之前就穿了一次,就不喜欢的内裤。
他明明记得,他当时是当着罗礼的面,把他随手塞到了衣柜里吃灰的,罗礼那一次洗澡没内裤了,就让他自己去找。
他当时在打游戏,就没有在意这么多,反正他和罗礼关系那么好,私密的东西也没有什么好隐藏的。
而且,他们就算是穿同一条内裤,在他们虫族的文化习俗里,也是关系亲密的表现。
他只是没想到,这家伙居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