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过来了。
“要喝酒的拿个小竹筒啊,我给你们分啊,只能一人尝一小口。”
沈呦呦其实食言了,她这次打算给老爹他们也尝尝,她爹肯定也馋酒了,
算了奢侈已回吧,好不容易休息一日不赶路,还能吃上卤下水,一咬牙她就装了两竹筒。
给分酒的时候,她手都发抖,生怕给倒多了,她是不好意思再倒回来的,但是有人多分了可能就有人喝不到。
结果最后还剩下了点,大河村和她奶奶差不多年纪的老太太正好十个,
行吧,给十个老太太都倒上点,这下子就么了,谁也别惦记了。
太可怜了,瞅瞅一人分那么一丢丢的小酒。他们还舍不得一口喝了,一点一点的细品啊!
“这酒这菜,得比镇上酒楼里的还好了吧!”
沈富贵突然感慨一声,这是沈家村最穷的一户人家,不是他懒惰,而是从小就是孤儿,在沈家村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自己能过到现在娶了媳妇,还养活了三个儿子,分别是大毛二毛三毛,那已经是相当不错了。
他路过镇上酒楼好几次,就想着一定要好好挣钱,这辈子咋说也得去那酒楼吃上一次,点两个菜,来一壶小酒。
现在好了,这个愿望是没希望了,家没了一切都得重新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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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还琢磨,不知道自己死后,儿子能不能祭拜自己的时候,给自己来两个酒楼里的菜和一壶小酒。
想着想着鼻头发酸,没想到才过去两天就实现了,菜是真香,酒也清冽。
沈知秋注意到沈富贵的不自然,只是扫了一眼,就收回了目光。
但嘴里却随意的说道:“真不是和你吹,就是县里的酒楼也没这手艺,也没这酒。”
手艺啥的他瞎说,不过他记忆里吃的县城最好的酒楼,确实没媳妇做饭好吃。
这酒更别说了,这年代都是浊酒,哪里有蒸馏过的高度酒卖。
单凭这酒,吃的比王爷都好了。
“尝尝这手剥笋啊,太好吃了,呦呦果然没骗人。”
二丫吃了一口肉,就想说先吃笋吧,好的留着后面吃,
结果一尝吓一跳,又嫩又脆,还有一股鲜笋独特的清香。
就是皮有点硬咬不动。
“二姐,你那皮别那样吃,我教你。”
沈呦呦凑过去,放下竹碗,开始剥笋皮,边剥还把皮上嫩的地方吃掉,一点也不能浪费。
直到剩下一个剥好的笋子,“嗷呜!”一口,脆,嫩,鲜,甜,香,各种味道齐齐充斥她的整个口腔。
让她都有点控制不住自己,好怀念啊,
一口气康吃康吃,自己分到的半个笋子都进了嘴里,嘴巴鼓动的速度就跟仓鼠似的。
全家穿越:逃荒!还没金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