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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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外援(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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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州城是既是生意人南来北往东穿西入的商贸大城,城中的各色酒楼客栈更是应有尽有,鳞次栉比。

其中最大的便是青云客栈。因而霍倚秋和晏诗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那一家。

而就在距离青云客栈百米开外的路口处,有一家名为“红日”的客栈。当时开张之日,就有人说,这名字是想沾青云客栈的光,接点财气。这等闲言差点没把红日客栈的老板魏红日给气死。

二者虽然意境颇似,但客栈规模档次却不可同日而语。

青云客栈闻名遐迩之时,红日客栈充其量只能算是个二流客栈,还是因为占据了地利之便。要说红日客栈单论起来,在雍州城也是数得响的名头,可谁让他在青云旁边呢,就差并排而立了,这就难免被人拿来做比,一比,这差距就显出来了。

故而这魏红日也是半恼半喜。恼的自然是人们总说青云蔽红日,喜的是离得近,去青云而不得的客人们,也会就近前来红日投宿吃酒。因而面上虽不好看,可钱袋确实实打实的鼓了起来。

今年冬日来得早,南来北往的商贩便也早早停了一年的生意,生意眼看着便淡了下来。今日铅灰色的云厚厚压着,迟早得下雪。这种天气,谁会出门。因而老板魏红日和他老伴,后厨的帮工、店里的小二全都恹恹的,没什么精神。

眼看日暮,天马上就要黑了。岂料这一盏茶的功夫,陆陆续续来了七八个。

魏红日还以为城中来什么大批人马,青云住不下,这才来他这。偷偷一打听,结果发现青云客栈并未客满。

他顿时喜笑颜开,回到后厨同老伴炫耀道“谁说我不如青云客栈,哼,你看,还不是有人慧眼识珠,不就他青云来伴我红日?我看这就是个好兆头!”

“是是是,不过老头子,我看他们都带着家伙什,你要小心,可别是强人。”

“要我说你老婆子没见识呢。真是强人不去青云,来我这。那臭贾鱼可比我富多了。嗐,我说你就甭管了,伺候好了就行。人家可没少给银子。真是,没见识。”

掌柜说完一掀帘子,让小二给那几位新相识的客人送壶好茶过去。

只见那几位来自天南海北的“新朋友”边喝茶边聊了起来。

“何其,你到底什么意思,现在可以说了吧。”又是谭涛先开口。

“这还不明白么,何其信上说我们去找‘好日子’去了,分明就是暗示这个客栈名字。方便联络。”荣昌快嘴接道,这是他在路上想明白的。说完面露骄矜,等着众人张口夸赞。

“原是如此。”有人点点头,但并未多说什么,容昌不由得暗自哼了声。

“这我后来也想到了。只是师姐他们,不知以什么办法混进城主府,看情况,貌似并不安全。”戴玉道。

“有什么好想的,大不了一声令下,直接杀进去便是。”角落一个不起眼的汉子冷漠开口。

“就是,磨磨唧唧。霍师姐那队早不知在这城里多威风。”容昌见有人和自己想的一样,不免开心,“来,李师兄,咱碰一个。”

这个李师兄全名李懋,自从生下来,身体便略有些残疾,右臂略长,左臂略短,双腿也不齐整。但同手的方向恰恰相反,是左腿长过右腿,因此生下来便被父母抛弃。

没想到他竟靠吃狗奶活了下来,还有人奇异他还没死,便偶尔往他身边倒些馊粥,他就这样在垃圾堆中活了下来,后来再大一点,就同野狗抢食,旁人都道他不是人,更像条狗。他直起身来走路时,因腿脚不齐,身体歪斜,姿态滑稽,行人见之纷纷捂嘴而笑。

直到他长到有力气举起刀,用一柄锈得豁了口的柴刀,将朝他扔石头的小孩砍死之后,当地就没人敢笑他了。他也被追打得遍体鳞伤,才逃出了那个县镇。来到新的地方,人们还是笑他,身上的伤还没好,他学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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