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将第一次交出去。
“姐夫,敌军大阵动了。”
季元思手搭凉棚:“姐夫快看,百人左右,要斗将了。”
战鼓声声,城墙的力士用力敲击着战鼓,穿着甲胄的阿卓与喻斌跨上战马,带领九十九个弓骑营骑卒出了城。
坍塌的马台碎石已经被清理掉了,二百步,也就一百六七十米,这也是为什么白修竹同意斗将的缘故,距离城关很近,出了什么事都能迅速做出反应。
出了城关,喻斌转过头,望向城头上的齐烨,重重点了点头。
斌斌,感激齐烨给他机会,一次又一次给他机会。
喻斌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体会到什么叫做“知遇之恩”,遇到齐烨后,隔三差五就体会,如今,他想的已经不是如何一展胸中抱负了,而是如何报答齐烨的知遇之恩。
齐烨身边很多人都有着这样的情感,比如公输甲,想要报答齐烨的救命之恩,再造之恩,季元思,想要报答齐烨的“娶姐”之恩,阿卓,想要报答齐烨的管吃管住之恩。
“加油!”
齐烨挥舞了一下手臂,喻斌收回了目光,抽出了马腹下的长枪。
“这小子还会用枪?”季元思略显崇拜:“还以为他用剑。”
齐烨原本也是这么想的,离京的时候喻斌是带着一把剑的,这几天守城腰间也插着长剑,结果上了阵用的竟是长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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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站,肯定是重武器,长武器比较占便宜。
战阵上有一句话,叫做不怕短粗,就怕细长。
枪,也是四大名器之首,武器那个名器,不是什么门帘子馒头那个,是刀、枪、剑、棍四大名器。
与矛相似,柄长于刃,用枪最出名的莫过于赵云、岳飞、马超等人。
战阵杀伐,枪刃可刺穿盔甲,枪杆可格挡,也可以抡起来当棒子用,急眼了直接当标枪扎出去都行,性价比极高。
但是,枪这种兵器一般人玩不转,在十八万武艺中算是比较难学的,俗语有言,月棍、年刀、久练枪。
各边军,包括南军,只要升到了校尉级别就可以自定义装备了,善用什么武器用什么武器,一般都是出于习惯用长刀,很少有用枪的,自誉为南军第一金牌打手的余思彤用的就是枪。
上了阵,但凡用长枪的十有八九都是高手。
这一看喻斌从马腹下面抽出了长枪,城头上的军伍们呐喊着。
喻斌望着敌军本阵,很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
这与他在国子监时那种“万众瞩目”还有区别,很大的区别,那时的万众瞩目,他是不屑一顾的,感觉就是陪着一群小屁孩过家家。
现在的万众瞩目,让他热血沸腾,一种成年人,男人之间,纯爷们的万众瞩目!
结果热血沸腾了没多久就凉了,敌军一百零一人,出现了,领头之人没骑马,走过来的。
城墙上的欢呼声越来越小,喻斌略显呆滞。
为喻斌掠阵阿卓当机立断,直接将“箭矢”给换了,换成了破甲箭。
抓着破甲箭,阿卓觉得还是不保险,应该给城驽扛下来。
领头之人一看就是来斗将的,穿着兽皮,拿着两把战斧,和车轮似的,都长方了,身高一米八五左右,穿着草裙,以及…像是肚兜似的…某种肚兜,甩来甩去的。
城墙上的白修竹勃然大怒:“辱我南军!”
是挺“辱”的,因为那人是个女的,可以这么说,这参加斗将的人要是活在后世,就她这体型,小红书粉丝至少五百万起步。
就这么说吧,这也看不出多大岁数的女…女将,满身大肥油,唐僧看一眼都算是破戒,少说二百七八十斤打底,和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