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年纪不过十七八岁,宽肩蜂腰,个子极高,剑眉凤目,自带一股凛然之气,但唇薄又淡化了这丝正气,眼尾的痣随着他的视线微微跳动,多了几分邪和坏。
正邪在他身上融合得极为完美。
身后两名男子就平平无奇了些,跟在后面不住打量顾蓁和刘仁。
这偏僻的山神庙里,怎么有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精致得像画中人,虽看起来有些狼狈邋遢,但那双眼眸清澈无比,纯净得好似一汪湖水。
三人不是好色之徒,就是有点奇怪,他们夜狼山,可没听说过还有这么一号人。
不过出门在外,都是朋友,为首的男子朝他们一拱手,正要自报家门,就见那文弱如书生的男人突然嫌弃地皱起了眉头。
大燕朝重文轻武,刘仁这等自命不凡的清高文人,最不喜欢打打杀杀的武将。
虽然这三人不像朝廷官员,但肯定也是什么好打好杀的贩夫走卒或是地痞流氓,刘仁不屑与他们结交,甚至不愿待在同一片屋檐下。
刘仁面色不虞:“几位可曾听说过先来后到?这山神庙小,能遮风挡雨之处不过片瓦,你们挤进来,我和......我和我娘子去哪歇息?”
他话音刚落,不仅三个男子板起了脸,就连顾蓁也非常不赞同地看向刘仁。
“夫子慎言,本小姐可不是你娘子,”顾蓁主动站起来,指了指她身侧一处空地,“这山神庙再来几个如诸位一般的英雄好汉,想必也是住得下的,若不嫌弃,还请过来烤烤火吧。”
她爽朗大方,瞬间取得了三位男子好感。
刘仁平日里训斥顾蓁早已成习惯,见状立即表示不满:“蓁儿!简直不成体统!你是......你是闺阁小姐,他们一群莽夫,怎可挨着你坐!我所着《闺诫》,难不成你忘了?”
《闺诫》是刘仁呕心沥血之作,里面条条框框,列了数十条闺中女子该做不该做的事。
顾蓁脑子里回忆了一下,其中就有一条,为女子者,不可与外男多言,要时刻注重言谈举止,若忍不住多说了几句,就该羞愧死才行。
可真是糟粕。
顾蓁冷冷看了他一眼:“放肆!本小姐说话,也有你插嘴的份儿!”
快穿:谁说软妹要听话!biu!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