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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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经纪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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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唱完,又是一段吉他的和弦。宋易一首夹着烟,一首扶着话筒,他依旧微微闭着眼睛,抿着嘴唇。

仿佛耳边呼啸般的掌声、叫好声并不存在。

然后,

宋易开口唱第三段,声音里带着故事,但却是柔和、低沉的,“凝视着此刻烂漫的春天,依旧像那时温暖的模样。”

高亢转为低沉的叙说。

这在所有人的意料之中。刚听歌的人都知道,这首摇滚的开头并不会是激荡的嘶吼。但是,知道归知道,由高转低,这种抑扬顿挫的变化,依旧会带给人听觉上的享受。

同时,期待着接下来的高潮唱段。

“可我感觉却是那么悲伤,岁月留给我更深的迷茫,在这阳光明媚的春天里,我的眼泪忍不住的流淌!”

最后一句,宋易的声音扬起来了,再呐喊道:“也许有一天…”

“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

在那时光里。”

伴奏声继续激昂着。钢琴、鼓声、吉他错落有致的推进着整首歌曲来最后的、重复的高潮段落。此时,茉莉花酒吧的全场听众们在跟着唱,“如果有一天…”

有很多人跑调了,但那种大合唱的氛围已经出来。

宋易的演唱风格还是有点清冷。如果是一个成熟的歌手,在几万人的演唱会,这个时候肯定会和听众们互动的。

但他没有。

他还在继续唱着他的歌谣,只是并非“无人问津”!

这或许是一个失误。但他兀自的演唱,也将音乐“讲故事”的感觉延续下去,让这首歌的完成度更高。

“春天里…”

宋易夹着烟,双手虚扶着话筒,仰着头,唱完最后一句。

音落,伴奏停。

全场的掌声响起来!

哗哗哗。

口哨声,叫喊声,掌声混合成赞美之声。

向云龙,郑雪,谢子衿等人都站起来鼓掌。

朱思思和何舟此时已经站在上场门边,从侧后方看着宋易,眼中是由衷的赞叹和羡慕。

把酒吧里的氛围炒热,他们两个都能做到。赢得满场欢呼,他们一个可以飙出接近海豚音的高音,一个可以烟嗓唱得感人,这同样能做到。

但是,能够像此时让满场的人都随着你的音乐而狂热,不由自主的合唱,这他们做不到!

何舟言简意赅的说了两个字:“厉害!”想了想,觉得词不达意,说道:“他前途无量。”

朱思思点头,眼神里带着羡慕,道:“他已经够水平出道当歌星了。”

这年头当歌手,除非是由贵人提携,想要自己从底层奋斗上来的,一定要会创作!

单纯的歌唱得好是没有用的。

没有自己的作品,版权问题能把你的发展限制到死。

宋易这已经是写出第二首好歌了。

牛逼。

吴璇在听完第二段后,就已经从二楼的经理室下来,按照惯例站在一楼的吧台边,从侧面看着舞台上的大男孩表演。白衬衣,黑色的直筒裤,曲线起伏。她的身材其实非常好。

此时,看着歌曲结束,正稍稍保持着静止的大男孩,吴璇心中有着难言的情绪在涌动着。

他做到了!

赢下和火枪乐队的比赛!

第一,有点现场表演经验的人都知道,现在场子已经如此火热,接下来火枪乐队除非是拿出更惊艳的作品,否则在人气、打赏上一定会一落千丈!

而想要拿出比这首歌还要好的作品,那得是什么级别?金曲都不行的!最少得是经典歌曲!

火枪乐队拿得出来吗?

不是她看不起他们的创作能力以及岩石公司的收歌能力!

刚才宋易就面临相同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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