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思前想后,还是决定要和凌姗再好好谈一次,做一次最后的谈话或者忏悔----尽管他已经估计到这次谈话也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因为他了解凌姗的倔犟性格,她不会原谅自己,是自己伤她伤得太重了。
直到第三天晚上,凌姗才觉得自己好多了,便起了床,在家里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儿。
说也凑巧,这会儿正是学校开饭时间,孩子们都回去吃饭了,家里难得有这样清静的时侯,这期间,金大雄又回来了。
他进家后第一句话就告诉凌姗说:
"我已经把你签字的那‘玩儿意'给撕了!"
凌姗当然知道他说的"那玩儿意"指的是什么东西。所以她也没任何表示。
金大雄以为凌姗没听见或没听懂,便又重复了一遍,更清晰地告诉凌姗,他把那份她签过字的《离婚协议书》给撕了。
凌姗这才说:"撕了干嘛?我既然都签字了,那字可不是随便可以签的,就说明我是想离婚的。你要不同意,那我还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判决。"
金大雄听完,便单膝跪地,开始求情:
"凌姗,你能不能看在咱们秀秀的份上再给我一次机会?秀秀需要爸爸妈妈呀。"这是金大雄绞尽脑汁想出的最后一招苦情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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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凌姗连想都没想地就直接告诉金大雄:
"你用这招儿也没用。是我想让秀秀没爸爸么?你自己说?你一次次求我给你机会,我没给你么?可你还不是照样和她该怎么睡还怎么睡么?你以为你怎么想的我不知道么?金大雄,亏得你想得出?不光是我,你问问大街上随便一个女人,谁能容忍你这两个女人和平共处的混蛋逻辑?金大雄啊金大雄,我做梦都没想到你原来竟是这么一个没档次、没勇气、没责任心的人!凡事可再一再二,但没再三再四的道理吧?"
金大雄任凭凌姗的数落,那每一句话都重重地掷地有声,不容他做任何分辩。只有惭愧。
看着凌姗那坚毅的表情,金大雄这才知道,自己想了许久最后的一点努力失败了。这婚姻是无可挽留了。
是该自己来最后决定自己的时候了。金大雄这样对自己说。
正想间,凌姗却又说道:
"约个时间去民政局把手续办了吧。……还是快点办了好。都解脱了。我这眼不见心不烦,你也就不用夹在这中间为难了。"
沉默。对金大雄来说,还只能是沉黙。
又过了一会儿,凌姗终于又忍不住多问了金大雄一句:
"我想再问你一句,大雄,你真的了解她这人的过去和现在吗?"
金大雄还是没有回答。
又是沉默。
见金大雄不说话,凌姗就又不无担心地说了:
"别看你们在一起睡了这么久,也许你还真的就不了解她这个人。.……那我今天就讲给你听听吧。"
“大雄,你的眼光不错呀。哈,你的这个咪咪呐,她过去就是个一个名符其实的女流氓。对了,那时社会上也叫大玛子。当时,她曾纠集了不少流浪的少男少女们组成扒窃团伙进行有组织地,肆无忌惮地沿铁道线在火车上作案。直到后来被警方一锅端。"
金大雄还真不知道咪咪过去的这些事。所以他很意外,吃惊地望着凌姗,想说话,凌姗却一摆手给挡了回去,她继续往下说:
"后来呢,她的团伙被公安局一窝端了以后,她被判三年劳教。可这女人真挺有本事,不到一年就出来了。出来以后,正赶上改革开放,她便用藏匿下的赃款去了南方,以做生意为掩护继续干着违法的勾当,从海上走私汽车。一来二去结果还真发了财,这才就有了给你的那20万。再后来的事你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