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赵小山,给嫂子行礼了,嫂子好。”
作完揖后,赵小山拿出了自己的见面礼——两个琉璃水瓶。
“你就是赵小山?先生经常提起你,说你聪明厉害,没想到竟然这么年轻,真是百闻不如一见。”
这马帮大小姐姓闫名惜君,二十五六岁的样子,一身紧身红衣,头发简单的挽着一个马尾样的发髻,打量他的眼神晶亮,说话也咋咋呼呼声音很大,看起来英姿飒爽,完全没有女子的娇羞。
她的手里拿着马鞭,额头上还残留着虚汗,一看就是刚跑完马过来。
“李球你个混小子,山子老弟过来你也不先招呼一声,快,别多礼了,坐下喝茶。”
李球显然是常来的,态度自然而随性,还不等人家女主人发话,便一屁股坐了下来,给自己倒了杯茶。
闫惜君接过侍女递过来的两个琉璃水瓶,“呀”了一声,眼中充满了惊叹。
“这是西洋来的玩意儿吧,听说得值不少钱呢,赵老弟的礼物也太贵重了。”
赵小山笑了笑解释道:“自家产的东西,不值什么的,嫂子收下就是。”
“自家产的?”闫惜君又是一阵惊呼。
李球喝了一口茶后口也不干了,连忙解释起来。
闫惜君听后,看向赵小山的眼神更亮,直呼:“怪不得先生总是说赵老弟奇才,这西洋的玩意儿都能做出来,真是大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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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句话的功夫,几人便熟络起来。闫惜君三句话里两句话夸赵小山聪明绝顶,一句话贬低李球不学无术大老粗。
赵小山一路奔波,又坐了这么久,早就没了精神,闫惜君看出了他们的疲态,连忙叫下人准备客房和热水,让他们先去洗漱休息,等晚上吃饭再出来。
赵小山等人自然求之不得,好好洗了一个奢侈的热水澡后,躺在软乎乎的床上便一觉闷了过去。
直到听到有人敲门才知道天都黑了,他睡了整整一下午,下人说白老爷回来了,在饭厅预备了酒席邀请他前去。
睡了一觉,赵小山觉得精神多了,穿好衣服碰到同样精神抖擞的程理,两人一起前往饭厅。
见到白常文时,赵小山连最基本的礼数都忘了,嘴巴直接变成了O型——原来风度翩翩儒雅风流的白先生,怎么变成了黑炭皮肤一口白牙的许三多?!
白先生虽然穿了一身长衫,头上顶着发冠,手上还握着读书人专属装逼小扇子,但那肤色和这装扮着实不配。
“哈哈哈,我就说山子得吓傻吧……”李球在一旁乐的合不拢嘴,胸腔都振的直颤。
白常文走过来拉住赵小山和程理,“许久不见,连我都不认识了?还是惊喜的傻掉了?”
“自从认识娘子后我便很喜欢骑马,闲暇时便爱陪着夫人骑马,西北的风沙大,阳光也足,这肤色便黑了下来。”
好吧,理由虽然合理,但他还是不能接受。
赵小山一直到入座后很久才逐渐接受了白常文的新形象,帅大叔变成了西北糙汉,这样的心理冲击让他恍惚了好久,感觉很受伤。
不过看他和闫惜君之间互动频繁,眼神缠绵黏糊,赵小山又很是纳闷。
老白难道真喜欢这马帮大小姐了?当初不是说为周彻献身不得不么?
估计最开始确实是因公献身,后来不知不觉中被爱感化,沦落温柔乡了。
也是,白常文都三十多岁人到中年了,人家闫惜君才二十多岁,老夫少妻的最能燃起爱的火花了。
席间赵小山小心思不断嘴上恭维不停,闫惜君爽朗的张罗,李球没大没小的呼哈,程理附和一二,一派其乐融融之相。
喝到最后,几人都醉了,李球醉醺醺的搂着赵小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