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来说,厉铭泽并不会对任何一个人类有所想法。
在他的思想中,人类不过是他的食物罢了,但眼前这个叫做盛跃的男人却很特别。
他不惧怕自己,反而在看到自己的真面目后,主动给自己喂血。
且,盛跃的血竟然意外的美味。
厉铭泽喝过很多血,但却没有盛跃的血那么美味。
所以一开始,他舍不得将盛跃吸干,而是想将他圈养起来,慢慢的喝。
再后来,盛跃实在是撑不住厉铭泽整日吸他的血,几近死亡。
厉铭泽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不然迟早盛跃会死。他不舍得盛跃去死,当然,并非是小说里的那种日久生情。
他仅仅是因为觉得盛跃的血太美味了,如果他死了,日后自己就没有得喝了。
毕竟厉铭泽活了几百年,第一次觉得人血也有如此美味。
他一直认为,吸食人血只是活着的必要条件,并不觉得吸食人血是什么很享受的事情。
但盛跃的出现打破了他的想法。
所以,为了日后有同样美味的人血喝,厉铭泽给盛跃下了药。
迷情药。
他将中药的盛跃关进房间里,再将从黑市里买来的女人也送进去。
本就虚弱的盛跃因此死在了床上,但厉铭泽毫不在意。
因为他已经将盛跃的血脉留了下来,十个月以后,盛跃的儿子生了下来,厉铭泽迫不及待的吸食那个孩子的血液。
却没有了当初的味道,与普通人血别无二致。
此时,厉铭泽才开始后悔。
但为时已晚,盛跃早已死去,被扔在郊外,成了野兽的腹中餐。
听完后一脸黑人问号的路祁之:“这跟「血族公爵的小娇夫」这八个字有什么关系?”
【是这样的宿主,这个世界其实是篇烂尾文衍生出来的世界。】
【原着作者本来是想写厉铭泽与盛跃相爱相杀的爱情故事,谁知道数据不好,没人看,所以作者就烂尾了,写成了这个样子。】
路祁之:“……”
在作者眼里,这些角色都只是纸片人,但在作者不知道的世界里,他们都曾活过。
路祁之看着忽明忽暗的耶稣雕塑,站起身来。
“龙猫,帮我查一查,附近的高级血族的位置。”
【距离此地3.4km,有一个A级血族。】
【不过,是厉铭泽……】
“换一个,你是蠢吗?”
盛跃的悲剧就是因为遇到了厉铭泽,如今肯定是尽量避免厉铭泽与盛跃接触才对。
厉铭泽是血族公爵,而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F级血族。
他不一定能打得过厉铭泽。
【宿主,江城没有高级的血族了,要不然你回花都看看呢?】
【花都三大顶流世家,除了盛家都是普通人,云家跟厉家都有高级血族。】
花都离江城有至少400km的路程,路祁之不想那么麻烦。
不过,可以引他们来江城。
花都云家别墅,
太阳自天边冒出脑袋,清晨的第一束光映照在二楼的窗口。
云舟睁开眼睛,伸了个懒腰。
他从大床上下来,然后迷迷糊糊的进洗手间洗漱,看清房间里的人后,尖叫着出声:“云朵!你要死啊!”
镜中的男人一张脸白得吓人,脸颊两旁是红彤彤的圆圆的腮红。
他的眉毛被涂成了黑漆漆的毛毛虫样子,眼角被画了两条眼线,勾到了太阳穴。
若不是此刻是白天,他差点都以为见鬼了。
云舟洗了把脸,结果发现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