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分钟后,破败的农村小院的地面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四四方方的洞口。
朱克清先一步探出了脑袋,确认自己的身影被院墙挡住后,这才钻出了地道。
紧接着,十一个死囚鱼贯而出,蹑手蹑脚的走到了院墙旁边,等待着朱克清下令。
众人和院外的八旗兵只有一墙之隔,充其量再加上院门外的几米空地。
也正因为如此,清兵们的说笑声一字不落的传进了众人的耳中。
“陶光,你小子不讲究,好不容易遇上一个水灵点儿的姑娘,还没轮到我呢,就被你活活玩儿死了,回去你得请我一场!”
“哪能怪我吗?那娘们儿身子骨本来就不抗造,萧佐领玩儿完的时候就快废了,轮到我的时候已经出气儿多进气儿少了,妈的不提这事儿了,真特么晦气!”
“别得了便宜卖乖,我可是看得清清楚楚,你小子今儿个还得了一副银镯子呢!”
“就这么一副镯子,撑死了也就是一两银子,这有啥可说的……”
“都别废话了,肉都熟了,吃完东西咱们也得回营了!”
“好好好,吃饭吃饭,这破村子我早待够了,一点儿油水没有……”
“你有能耐跟萧佐领说去!”
“这话说的,我哪敢啊,你行你上!”
几个八旗兵丁的闲聊被朱克清听得清清楚楚。
这可把朱克清气得浑身发抖。
犯下如此罪行的,居然是八旗汉军。
满清是异族得天下,少数民族统治华夏大地的主体民族,对百姓大肆屠戮虽然残暴不仁,但是好歹也是为了维护王朝统治。
站着说句不腰疼的话,也算还能理解。
但是你们一帮汉民在这儿助纣为虐,对自己的同族挥刀算啥呢?
纯纯的就是没人性了呗?
所以说有时候,内部的汉奸比外部的敌人还要可恨,就是这个道理。
朱克清怒火中烧,恨不得立刻冲出去干掉这几个畜牲。
不过通过院墙的缝隙,朱克清又不得不承认,这些八旗汉军军事素养的确不错。
五个八旗兵身着传统的八旗铠甲,哪怕是即将吃饭,头上的红缨暖盔都没有摘下。
身上的红色铠甲质地精良,铠甲上的金属钉在阳光下微微闪烁着光泽。
脚上的厚底皮靴也一看就是好东西。
更重要的是,每个八旗汉军的手边都有一把巨大的清弓。
这可是他们在战场上赖以生存的利器。
弓身由坚韧的木材和牛角制成,弓弦紧绷着,充满了力量。
这可是八旗兵的制式战弓,在康熙初年这个八旗制度还没烂透的时候,八旗兵丁的战弓可是八力起步。
换算成现代单位就是百磅。
这玩意儿可不好招惹。
巨弓就在手边儿,箭囊就在腰间。
八旗兵还是以弓马娴熟闻名遐迩的,挽弓搭箭估摸着就在瞬息之间。
朱克清可不打算触这个霉头。
稍微等会儿为挺好的……
果然,几息后,机会来了!
八旗兵的肉终于煮好了,五个八旗汉军都将巨弓放在了一边儿,跑去锅边抢肉。
众所周知,人在即将开饭的时候,警惕性是最低的。
朱克清怎么可能放过这个机会?
当下大手一挥,院内的众人纷纷按照之前商量的队形,拎着沉重的石剑冲了出去。
十二个人分为三个梯队。
八个职业反贼为先锋,两个文人和一个骗子为预备队,朱克清在后方掠阵。
一时间,破败的荒村杀声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