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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岁的他为何成死囚?1993年邹平县“6·7”机井腐尸案(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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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7月2日上午,在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万人宣判大会上,头顶国徵的人民共和国法官庄严地宣布:“对绑架勒索犯张明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声清脆的枪声,结束了张明短暂而罪恶的生命。

然而,一个年仅19岁的青年,是如何成为死刑犯的呢?

1993年“六一”儿童节前夕,正当学校、家庭为学生和孩子筹备礼品喜迎节日到来之际,伴随着夜幕的缓缓降临,竟有一只恶魔的黑爪伸向了一位天真无邪的少年——周村一中12岁的初一学生王敏。

是日晚,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王敏的神秘失踪给美丽繁华的丝绸之乡——周村罩上了一片阴影。王敏全家焦灼不安,四处寻觅,不见踪迹;八方呼唤,杳无回音。

5月31日,在淄博六中桥东以北20余米处的小路西侧发现了王敏上学骑的24型绿色五羊牌自行车,离自行车不远处的河床草丛中又发现了王敏的书包……

不祥之兆晴天霹雳,直轰得王敏一家终日惶惶,心急如焚。

唉!小王敏,你究竟在哪里呀?

6月3日下午4点50分,王敏的父亲——周村福盛百货店老板王瑜手拿一信带着送信人个体三轮车夫陈某惊魂未定地赶到周村公安分局下河派出所报案。

原来,当日下午4时30分左右,个体三轮车夫陈某正在周村烈士陵园东路口西南角处等客,只见一个年近20岁,身高1.70米左右,鼻梁架着一副墨镜的人幽灵般由路北悄然飘忽而至:“喂,你知道毛毯厂吗?”

“知道。”

“那好,你把这封信务必送给毛毯厂西邻福盛百货店一个名叫王瑜的老板!”戴墨镜的人话毕,将信连同5元钱的路费一并递与陈某,旋即消失在人流中。

十几分钟后,陈某按戴墨镜人指定的地点把写有“王瑜亲启”字样的薄信交给主人。王瑜当着送信人取信阅后,顿时大惊失色,目瞪口呆:“你儿子被我们抓来了。6月3日晚10点将三万元用书包装好放在你家门头外的西南角处。10点30分到公园门口接你儿子。此事只能你和你家人知道,否则等着为你儿子收尸!收碎尸!!!”信纸背面写有“看后烧掉”四个大字。

绑票!勒索!案情就是命令。下河派出所领导立即抓起电话向公安分局刑警队作了汇报。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局领导指示王瑜即刻回家,不动声色地照恐吓信上所说的去做。

残阳如血,夜幕降临。30余名公安干警化装成行人分别潜伏在福盛百货店周围和公园南北门口。时针一分一秒地滑过,直到午夜,整个街巷和公园周围依旧十分宁静。狡猾的罪犯因受戒心的驱使,通宵达旦未敢露面。

线索断了,然而双眼布满血丝的公安干警却未因之而放松丝毫警惕,案件的侦破工作抓紧进行,专案组继续扩大查找范围,对平素与王敏要好的同学,特别是最后一个见到王敏的同学一一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在调查中,一个姓王的同学为侦破组提供了重要情况:5月30日下午放学与其同行的途中,王敏曾对他说,今晚要去找一个同学做笔买卖,弄好了能净得200元钱。

根据这一情况,结合恐吓信书写水平较低、不少字多笔少划的现象,可以断定罪犯年龄约在15-20岁之间,不仅与王敏相识,而且还对王敏的家庭情况比较了解。

调查分析的结果,大大缩小了侦破范围,公安干警们的眼前出现柳暗花明的转机.

6月7日下午2点30分,周村公安分局接到邹平县公安局的电话:是日上午11时30分,邹平县(2018年7月2日,撤销邹平县设立邹平市)好生乡刘家桥一村民在该村村北100米处的一眼机井中发现一具腐尸。

闻警迅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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