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床迅速穿好衣服。
一手拿起桌上的吉他,另一只手拉着余宝,趁着夜色赶紧转移。
奔波一夜,第二日清晨时,赶到了澳海。
先到饭店饱餐一顿,又去到一家皇家酒店稍作歇息。
全程戈平不是紧紧拉着余宝的手,就是让她在自己身旁左右陪着。
等到中午,戈平决定去参加广场的音乐节。
在此之前,特意带着余宝到商场买新衣服,打算带她一起去。
可是,在商场选衣服时,余宝死活不肯让别人帮她穿衣服,坚持要自己在试衣间换。
她里面穿着紧身黑 T 恤,下边直筒牛仔裤,外套挑的是宽松的黑色皮衣,刚好能够完美地藏住那三颗手榴弹。
小心地将手榴弹紧紧地绑在身前,确保不会轻易掉落或被发现,才从试衣间走出来,跟着戈平坐车去音乐节现场。
到了广场,远处看上去热闹非凡,走到舞台底部前,余宝惊讶地发现这里聚集全都不是啥好人。
本来还怕会伤及无辜,结果来的人基本上都跟戈平差不多。
合着这是黑帮大聚会,在外面搞疯狂派对的呗!
那自己岂不是赚翻了?盲目开炸能带走几个祸害?
不行,看来原计划得改。
余宝正忙着暗中算人头呢,舞台上传来一阵欢呼声,原来是轮到戈平上场表演了。
戈平拉着余宝一起走上台,随着音乐声响起,他熟练地拨动琴弦,深情款款地弹唱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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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曲完毕,他笑着伸出手去牵余宝,余宝却敏捷地侧身躲开。
引得台下人群一片哄笑,场面一度变得有些尴尬。
就在大家以为这小插曲就要结束时,只见余宝迅速从戈平手中抢过吉他,将其跨在自己的身上,稳稳地站在话筒前。
调整好姿势,深吸一口气,开始弹奏起来。
刹那间,激昂而动听的旋律响起,点燃了整个广场的气氛。
台下的人群先是一愣,随后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
前奏一响,便知曲子如何。
“一瞬间,法则颠覆,我是谁,是我心魔乱舞。
对与错,我能顿悟,恶魔开始,让真理复苏。
迷雾中,谁在低诉,最高的荣耀,享受孤独。
用奋斗,去征服,踏平天地间的愤怒。
云再黑,风再吼,不能让我停下征途风雨无阻。
任脚下的众神,为我铺成一条英雄路。
一滴泪 在半路回头,我只有 战斗 战斗!
……”
一首歌唱两遍还不够,台下的人群如同被点燃的篝火,激情愈发高涨,尖叫声此起彼伏。
站在一旁的戈平,此时看向余宝的眼里满是小星星。
心中暗自惊叹:老子的兔子,不是傻子!
她会说话,还……会弹吉他,唱的那么好?
靠,真捡到宝啦!
不,她就是我的命中注定。
余宝才不管戈平在发什么愣,她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要他命。
转过身走到他面前,把吉他随意地往地上一扔,伸出双手在他身上开始胡乱摸索。
这一摸,可把戈平给摸激动了。
笑地像个傻冒,咧着嘴抬手就想要抱余宝。
可紧接着,他就笑不出来了。
在戈平身上摸到手枪的余宝,嘴角随即勾起,直接从他后腰掏出来。
直接将子弹上膛,猛地扭过头,朝着舞台底下的人群疯狂扫射。
不管打死哪个,都是该死的坏蛋,无差别攻击准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