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六百万,一个乍看之下并不怎么能震撼人心的数字。
但与其相对的若只是两亿的话,是不是就会有了一点儿冲击力。
而其中只留下一个零头,其余都用来战争,这得有多疯狂?
当然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但这个大头,却的的确确是被战争或与其相关的种种事件给无情消耗。
难民被蛊惑,被团结在一起,终于尝到了数辈子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不劳而获!
抢钱、抢粮、抢女人!只要拳头够大、下手够狠、命数够硬,一切的一切皆可掌握于手!瞬间便可化身成金仙不换的人间仙翁!
哪怕转身就失去这一切,而且还得搭上自己的性命,也无法阻止那种突然就拥有一切的快感!
于是乎,成群结队的小绵羊,终于化身成了人形的野兽,还是头戴黄巾的那种。
但这又能怪谁,梁山都是被逼上去的!尤其是华夏人,有口稀粥喝,都不会有人去干这种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勾当!
一座小城,一处军营,天天都有人吆喝着各种语言,招揽过往之人来当兵吃皇粮。
有点墨水的小吏,那就是一顿天上地下、爆笑皇恩、封妻荫子。但大多数的募兵小吏却都是斗大字不识一筐的主。说出的话也更是浅显直白。
但无论哪种形式,响应者却寥寥无几。
在募兵办事处的不远处,一个华服青年已成为了一道风景线,他带着一狗一鸟,天天就静静地坐在那里,准时跟着那些小吏们一起上下班。
乱世将起,人命早已如同草芥,任谁都不会轻易去招惹这种一看就家世不凡,且自身又高大魁梧之人。
但爱看热闹加喜欢评论这两点,就是华夏人的的一种经久不衰的传承。
其脚边的大黄狗还好说,毕竟大家都见过,但其肩膀上蹲着的那只足有一讨来长的巨型夜猫子,的确太引人瞩目加浮想联翩。
早就有好事者仗着肚里有几滴墨水,给这个巨型夜猫子编排了各种传说,其中自然少不了那被恶犬咬掉了一个脑袋的八头鬼车。至于是哪条恶犬,这名号也顺其自然地安在了其下方的大黄狗身上!
直到募兵最后一天的最后一刻,那诡异的青年径直来到了典军校尉的面前,冰冷的一句算我一个,便死死盯住了管事之校尉的双眼。
本想暴起的校尉愣是酝酿了半天,也没敢崩出半个屁来。
手续很快办完,青年便拿着分发的滂臭服装走向了四面漏风的破帐篷。
只是谁都没看到,他那两个奇异的宠物。
第二日一大早,这个胡乱拼凑起的一营军士便被长官们用辫子抽起,然后在他们的喝骂声中胡乱造饭,吃完开拔,在一片片巨大的灰尘之中,还未打仗便已跟败军没有了太大的两样!
这就是一群炮灰,毫无争议地扔到搅肉机内的炮灰。
“喂,大汉,你叫什么?”
灰尘之中,一个瘦小枯干的黝黑汉子率先开口。
“刘辨。你呢?”
“他们都叫我二狗扎,我看你一身华服且内有诗书,咋就到这里来当兵了呢?”
“呦,大哥眼力不错啊!你咋就看出我饱读诗书了呢?咱们这才说了几句话?”
二狗扎满脸骄傲地开口道:
“那你看,我跟你说小兄弟,你哥哥我可没少走南闯北,对面战得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我打眼儿便能看个八九不离十。
你还真别不信,我一看你,就知道你是那种大户人家读过书、识过字还练过舞的大少爷。
就凭你那两只绝非凡品的宠物,就肯定不是一般人。
唉!可惜啦!”
“可惜个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