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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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数量多得惊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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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易回到大杠山下,天色已然黑了下来。

收拾一下窝棚前面的杂物,将蛇肉用开水焯掉血水,又放到火上烤了烤,再煮些蝲蛄。

拿一点獾子油煎了蜂蛹。

香气飘出来的时候,赵富贵来了。

“啊呀姐夫哎,啥玩意这香呢!”

赵富贵按罗易说的,天黑便跑了过来。

也没空手,怀里揣着两个大馒头。

一到窝棚前,就将两个大馒头掏出来递给罗易。

“姐夫,你吃,我妈刚蒸出来的,嘎嘎喧乎!”

这年代,一般人家还真吃不起白面大馒头。

但老赵家不一样,哪怕是家里揭不开锅,老赵婆也会想办法给她的宝贝儿子弄细粮。

只怕是老赵婆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的儿子会把大馒头拿来给罗易这个盲流子。

想想都觉得好笑!

“你姐吃了吗?”

“那必须滴呀姐夫,你是我姐夫,那我能不管我姐吗。”

“呵呵。”

之前,赵富贵可真不管他姐的死活。

“行了,你把这东西拿给你姐,一定要看着你姐吃完,这任务要是完成的好,回头我教你打弹弓。”

“握草蜂蛹子!姐夫,这是你弄的吗?”

看着满满一二碗蜂蛹,赵富贵的口水都流了出来。

“这份是你的。”罗易又拿了一小碗蜂蛹递过去,说道:“你在这里吃完了,回去不许偷吃你姐那份。”

“那必须滴,姐夫,你真教我打弹弓吗?哦对了,咱村老刘头手里那枪握草,姐夫你会做不?”

“别叭叭了,抓紧吃完回去。”

“哎好嘞姐夫!”

赵富贵三两口把一小碗蜂蛹炫嘴里,屁颠颠走了。

罗易吃饱喝足便蒙头大睡,一觉醒来,已经晚上十一点多。

这个时间正适合去树林里下兔套子!

上一世时,罗易后来离开了这片大山,回到了他的出生地关南。

虽成就了一番滔天事业,却直到死的那一天,都无时无刻不愧疚空虚。

这一世,长白山下这片原始森林让他重拾希望,更让他在每一次进山的时候,都觉得无比充实舒畅。

套野兔子这种事,对于这年代的人来说都是小儿科。

但他们所用的就只是简单的铁丝活套,拴在木桩上,等着野兔路过上套。

另一种则是最传统的绳套。

这种方法就需要熟知野兔的习性,在有野兔粪便的地方下套子,才能有更高的成功率。

而罗易所使用的工具,则是从市里农贸市场买回来的渔网纲,拿木棍绑在四周做成网片。

再配合用绳子打的网扣,加上木棍削制的木桩。

只要将这些东西放到有野兔出没的地方,将之固定成一个三角网制陷阱。

就等着野兔送上门来就可以了。

在掐脖杠那一带,各种野生动物混杂,其数量也是多得惊人。

只能说这年代的生态环境太好了!

传说中“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一点都不夸张。

野兔想要在掐脖杠一带生存下去,就只能夜间出来捕食。

所以夜间下兔套子是最佳时机。

虽说掐脖杠那一带的野兔会更多,但罗易却并不用走那么远。

白天去割土蜂窝的时候,就在他窝棚后面那个杠梁上看到了野兔的踪迹。

“先把那些野兔逮回来再说!”

野兔的踪迹除了靠它们刮留在灌木枝上的毛来辨别外,还可以通过它们的粪便来寻找踪迹。

树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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