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同行的人里有奸细。
于是大家就以为,陆珩受了重伤是因为军方没有仔细审查,导致内奸混入其中了。
所以当乔卿卿说出真相,团长的眼尾狠狠抽动,几乎是立刻遏制不住怒意拍案而起:“欺人太甚!”
乔卿卿依然保持着冷静地陈述:“陆珩如果没死,那他一定是自己切断了和部队的联系,而他这么做的理由也很简单,他发现有军方的人在追杀自己!但这次的情况还与上回不同,上次敌人就在他身边,而这次敌在暗他在明,他甚至连敌人有多少都不知道,所以,他只能选择用这种方式来保护自己。”
“但……”说到这里,乔卿卿的声音已经是控制不住的颤抖,“时间一定很紧迫了,陆珩会被逼到这样的地步,那必然是用巨大的代价换来的,没有经过一次次的试验,以他的性格,他是不会违背部队守则的……”
是啊,陆珩是什么样的人,她难道不清楚吗?
前世在牛棚,被人打断腿,几乎成了一个废人,他都没有违背自己心中的信仰出手杀人。这样能忍的人,如果不是被逼到绝境,他又怎么会主动切断跟组织的联系?
毕竟,一旦这么做了,就很可能背上叛徒的罪名啊!
他是如此忠于组织……
她几乎可以想象得到,陆珩是在什么样的心境下做出如此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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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她,还有他们的孩子们,就是让陆珩下这个决心的关键因素!
因为他有妻有儿,他必须活命!
至于活下来的代价是什么,顾不得了……
“乔卿卿同志你不要激动,我这就联系人。”团长说完,就去拨通了电话。
而乔卿卿的一只手紧紧抓着窗沿,由于太过用力导致指关节泛白。
她望着窗外,神情有些恍惚。
为什么有的人,一定要逼他们鱼死网破呢?
陆珩如果死了,她发誓,此生用尽毕生所有,一定会让害死陆珩的那些人为他陪葬。
并且,是全家为他陪葬!
只要她有这个能力……
沪市。
阴暗潮湿的地下管道中。
“嘶——”
一块布被一只大手撕扯下来,咬住布的一端,单手包扎起来。
手臂上的木仓口还在汩汩冒血,被打到了大动脉,如果不能及时止血,光是流血都能让人丧命。
用牙齿咬住布头打好了结,男人这才抬头,露出了胡子拉碴的面容。
冷峻的眉眼依稀可见,胡乱生长的胡须还有面上的脏污,却让人难以分辨出他的真容。
苍白的脸色被掩盖在杂乱的胡须底下,干裂的唇皮证明了他当下是极度缺水的。
而眼睛里的红血丝,又显示着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好好休息过了。
“咕噜噜——咕噜噜——”
肚子发出了饥饿的声音。
男人拍了拍肚子,喃喃自语:“再坚持一会儿,很快就能吃上媳妇儿烙的饼了……”
他已经跑出沪市了。
如今再次跑回来,在外人眼里这无异于自投罗网。
但他身上最宝贵的东西,都被藏在沪市的一个地方了,他必须回来。
媳妇儿说过,如果到了绝境,就喝水。
喝她装好的那些水。
靠着墙壁稍作休整,陆珩就行动了。
他掉头的时候就料到会被追踪到,但是他预留的时间也足够了。
现在的陆珩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乞丐,不过他也早就习惯了。
别人都以为陆珩会在晚上的时候行动,但他就喜欢反其道而行,大白天的就在街道上晃悠,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