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很同意顾南行颁布法典,毕竟这对于刘备军本身也是有极大好处的。只不过,这法典有一点让刘备理解不了。
传统上,所有刘备知道的法典都是刑名正典,顾名思义就是确定一个人犯了什么罪应当处以什么刑罚的法典。
可是顾南行想要推出的法典却根本不涉及任何的刑。不论是生意人之间的纠纷,还是分家的纠纷,甚至继承的规则,所有这些不管怎么算都不上刑,只有钱的关系。
这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情,那就是金钱往来,生意往来这些事情只涉及金钱,也就是所谓的民事。这些事情是不会因为你败诉就把你扔进监狱里去的。
就像是你去法院起诉离婚,不管成与不成,最终结果里一定不会抓你去坐牢。
但是,华夏古代的律法可不一样。称之为律法,所有的作罪者,都要有惩处,这种惩处都涉及到上刑。就算是最好的情况,那都是把判负的一方是打一顿。
古代戏剧之中不管对什么人犯都拖下去打一顿这种事情,那可真不是故事而是事实。这就是因为所有的事情,在华夏古代,只要是官司就必然涉及刑。
刘备自然是深受这种思想影响,根本就没有意识到一部法典是可以完全没有刑罚只有金钱惩处的。
只不过,顾南行一解释刘备也就理解了。这里面的问题,大多数本身也是涉及财产和所谓清官难断的家务事,这些事情能不能上刑是一回事。如果这种涉及钱财的事情你给这些生意人上刑,那么赢家高兴了,输家自然不会继续留在这里,反而是最终减少了当地的生意。也减少了打官司的人数,那岂不是与刘备开官府挣钱的目的相冲突?
毕竟,如今刘备军改革,首先都是要解决眼前的问题,保证自身的收入,否则也就没有什么以后了。
而对于来打官司的生意人,顾南行也很愿意他们出更多的钱,更服这一判决。所以,他允许双方各请一名熟悉法典的讼师帮助他们辩论,以保证这些生意人不会损失太大。
当然,讼师入府衙要出钱,租赁法典也要收钱。
顾南行向刘备信誓旦旦的保证,这一举措绝对可以帮助刘备军提升收入。
只不过,听完这一体系之后,刘备轻轻喝了一口茶对顾南行道“四弟,你是不是管子后人?”
“大哥,你这是什么意思?”
这一问题倒是把顾南行问懵了。
“以商尽盐泽之利,以利名天下之情,这可不是一位儒生要做的事情呀。”
“大哥。”
“四弟,我知道你所作所为都是为了兄弟的事业。但是此法一出,你这变圣人之道的目的是昭然若揭。圣人讲亲亲,你却偏要在法典里无视亲亲,只谈利益,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到时候,天下儒生怕是要把你骂惨了。”
这时候顾南行才明白过来,刘备为什么要为他担心。
没办法,亲亲乃是儒家教化的核心。因为亲亲必须要重视亲族所以才有孝为先,有了孝为先的理念才有忠君的思想,因为天下和家里的关系一样,君父君父,正是说明主公和下属之间的关系。
这在法律和经济上体现的特别明显,所谓父母官,就是管理一地百姓的父母,在家子女对父母处于服从的地位,那么对于如同父母一样父母官自然也只有服从。在这个基础上,父母官作为一方所有人的父母,你没有资格和对方讨价还价,一切看对方如何以律法审判。
这对于经济关系也一样,亲人和家人分钱财,强调的是亲优先,而不是钱财优先。为什么吃绝户,就因为这样一套体系,以亲为优先,经济分配为次要。
在顾南行这个现代人眼里,这套体系对商业太不利了。钱财不能厘清,项目不能清晰,生意是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