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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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聚(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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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极大潜力,谁也不敢低估。

谭天龙三兄弟,正是谭门里极出色的子弟。在江湖上的名头,已经颇为响亮。他们随随便便一脚踢出去,至少有七八百斤的力气。哪怕是铁板,也能一下子踢出个大洞。

他们也很想在小马的胸膛上踢出个大洞。然后再踢烂凌雨诗乘坐的马车,再踢开那十八个装满了金银财宝的箱子,把所有财报都搬回他们自己的老巢去。

所以小马越来越愤怒。不但打烂了他们的鼻子,连带他们的脑袋,也都打得稀烂。

连鼻子带脑袋一起打烂这种事,虽然小马经常都很愤怒,但也并不常做。可是小方就不同了。他从来不要鼻子,只要命。所以大家都喊他“要命的小方”。

小方自然姓方,叫作方耀明。所以很多时候,小方也觉得自己实在是个很要命的人。有多么要命呢?“杀手搜魂”云中叟。“玉女天魔”柳半半。还有“怒箭神弓狂风刀”卫鹏。他们都是证明。

云中叟是个瞎子。长得活像根黑色的瘦竹竿,双手永远藏在袖子里,从不让人看见。因为他这双手不是手,而是杀人的武器。

江湖中都传说“毒手搜魂,性命无存。”如果云中叟要去找一个人,那么这个人若不能赶快逃走,就得赶快为自己料理后事。可惜,能够从他手下逃走的人,至今还没有几个。

柳半半则真的只有一半。头发白如银丝,面貌宛如少女,左腿上装着丑陋而笨拙的木脚,右腿上却穿着条绿花裤,露出了光滑纤细柔美的足踝,踝上戴着七八枚闪闪发光的金铜。左臂已齐肘断去,右手偏偏美如春葱……

乍看之下,柳半半就像是用两半完全不同的身体,胡乱拼凑起来的一个怪异存在。拼得虽然很巧妙,却令人一见就会从心底发冷。

江湖中,早已流传着许多关于“玉女天魔”的传说,但只有亲眼看见时,才知道所有的传说,都不能形容出她的邪异和诡秘。更谁也不知道,她究竟有多高武功,多大年纪。大家只知道,她随时都可以把一个大活人分成两半。

但无论是云中叟抑或柳半半,都比不上卫天朋。

卫天朋是江湖中成名已久的大豪。箭法刀法之高,均属一流高手水准,决不在八大天王的刀王,以及五方神煞的箭东神之下。

除去本身武功高明外,卫天朋势力也很大。他麾下的狂风三十六骑,据说一旦纵马冲锋的话,甚至连金龙帮的八大天王,十九人魔,都只能退避三舍。

这样的三个人加起来,绝对要比普通的三十个,甚至三百个人更可怕。但现如今,他们都不再可怕了——死人是从来都不会可怕的。只有活人,才可以让人觉得真正的可怕。

要了他们命的,就是要命的小方。小方用一口名为“魔眼”的剑,杀死了他们。

魔眼是一口宝剑。宝剑就像是明珠美玉,本来不应该有暇疵。但魔眼这柄剑,却是例外。在它那杀人不沾血,明亮如秋水般的剑锋上,偏偏有一点暇疵,看来就像是只眼睛。但这一点暇疵,反而更增加了这柄剑的可怕与神秘。就和小方的剑法一样,也是既神秘,又可怕。

小雷叫做雷沉。他长得并不可怕。恰恰相反,小雷长得很好看。然而,他又确确实实,是名真正的硬汉。无论有多大的委屈,有多么强烈的痛苦,受了多么沉重的伤,他从来都不会留一滴泪,或者说半个字。关于这一点,五殿阎罗最有资格证明了。

五殿阎罗是五兄弟。分别有阎罗伞、阎罗斧、阎罗剑、阎罗刀、阎罗索。是江湖上恶名昭彰,令人闻风丧胆的五名大盗。需知道别人劫镖,只为求财。财货到手了,便很少再有杀戮的。

然而五殿阎罗偏偏就以杀人为乐。他们出手,竟似不为求财,专为求命而来的一样。只要被他们盯上的目标,从来不留半个活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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