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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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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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麦秸垛里睡得正香的小霍盛被大火给惊醒,睁眼一看,四周全是燃烧着的火焰。

自己竟然被包围在大火之中,于是便大声呼救。

一群闯了祸的孩子被快速燃烧起来的火势吓坏了,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却不知所措。

又听见小霍盛的喊声,却没有一个人敢冲进火堆里面去救人。

当时凌月正好带着小雪,在附近的小水沟那里给兔子割草。

听见熟悉的喊声和冲天的浓烟,忙跑了过去。

一看是小霍盛被困在烧着的麦秸垛里喊救命,心里又急又怕,一边吩咐小雪快点去喊大人拿水桶来灭火。

而凌月自己则是跑回小水沟,想也没想的就跳进水沟里面将头发和浑身的衣服都湿透。

再飞快的折返回来,也顾不得害怕什么的,就一头冲进燃烧着的麦秸垛,把小霍盛紧紧地护在怀里给抱了出来。

当时凌月只顾着救人没觉得怎么样。

事后才发觉后背脖子下面那里火辣辣的一片疼,原来是被火烧掉了小孩巴掌那么大的一块皮。

这个疤有点丑,一跟就跟了她一辈子,所以她从来不穿露肩或者露背的衣服。

鉴于凌月两次对小霍盛的救命之恩,他妈妈和外公自然是对凌月感激不尽。

小霍盛的妈妈苏洁,本来就很喜欢凌月,因为凌月两次都救了她的儿子,对凌月的喜爱之情就更加浓厚了。

按照辈分凌月要叫苏洁一声姑姑,苏洁一直想认凌月做干女儿。

后来还是小霍盛的外公苏敬,在表示感谢的酒桌上跟凌月的爷爷凌红军提议。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就让我这外孙以身相许吧!

你家孙女月月是个好孩子,为了救阿盛还受了伤,女孩子都爱美,以后长大了就让阿盛负责娶她。那小子要是敢不愿意,我就打断他的腿!

凌红军自然是百般高兴的应下了。

在他眼里,苏敬一家可都是文化人,一家人有好几个都捧着铁饭碗。能给凌月定下这样一门亲事和婆家,他们家算是高攀了。

等凌月知道这件事的时候,苏敬和凌红军已经把娃娃亲给两人定下了。

凌月比较早慧,已经知道娃娃亲是什么意思。

但她心里一直都是把小霍盛当做弟弟来看的。

可苏敬和凌红军表示,这娃娃亲是经过小霍盛点头同意的。

而且一给他说长大后要娶凌月做媳妇,还高兴的很。

小霍盛的妈妈苏洁也表示非常赞同这个亲事,说她很满意月月这个儿媳妇。

而凌爸和吴秋玲也觉得他们家不错,又是看着小霍盛在跟前长大的,将来真要嫁给他也放心。

所以在多票对一票的情况下,凌月就算提出反对也无效!

凌月简直是欲哭无泪!

说好的提倡婚姻自由,不许包办婚姻呢?

这群大人竟然不顾她这个当事人的意见,便给她定下了亲事!

这不是她想要的结果啊!

她不过是觉得小霍盛妈妈和外公都是非常好的人,想跟他们家交好而已。

还有他们家里有好多的书,排满整整两个大书架,好方便她以后能随时借阅罢了。

再说,当时救小霍盛的时候凌月虽然没有考虑那么多,但也是因为她心有所图。

她私心里是想着给妹妹小雪图点好处的。

以前每当有人欺负小霍盛的时候,凌月总会如同大姐姐般护着他。苏洁姑姑为了感谢,就会拿出些好吃的饼干糖果之类的给她。

凌月还好,不贪嘴。可备不住她有个小馋嘴的妹妹,因此每次那些小零食大多都进了小雪的嘴巴里。

凌月第一次因为救小霍盛感冒了十多天,苏洁姑姑和苏敬爷爷便一直让小霍盛给送了十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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