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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六百四十四章 再入灵修(三十七)(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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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店子之所以开在这里,是因为他们自己养羊。

这家店名叫水库羊肉,但是这里的羊肉有山羊也有绵羊,还有野山羊,就是俗称的麂子。

因为有这么多品种,所以羊肉的吃法也是多种多样。

比如烤羊肉,烤羊肉用的是绵羊,因为山羊太膻了,有气味不好吃,这里每天至少要吃掉两头山羊。

吃法也很有意思,就把剥了皮的羊挂在那里,客人来了可以自己选择哪个部位去切下来,然后交给厨师料理。

如果只是单纯的烤羊肉,那也就没必要来这里吃了,这里的羊肉还不是烤羊肉最出名,最出名的还是羊肉汤。

羊肉汤用的是黑山羊。

这黑山羊,可以说是山羊里的宝贝,肉质细嫩紧致,入口顺滑,是做羊肉汤的上好原料。

羊肉汤的做法也有很多种,其中有两种是客人最爱的。

其中一种做法,是把羊肉从羊骨头上剔下来,然后大火熬煮,煮到羊肉成了一丝一丝的肉屑,夹一把放到嘴中,有入口即化的感觉。

还有一种做法,是把羊肉连骨头带肉剁碎,先大火翻炒,再加点小酒,最后加入山泉水小火慢炖,直到满屋子飘香。

这种羊肉适合慢慢啃,非常的有嚼头。

如果说第一种做法是温婉派,那么第二种做法就是豪放派。这从点单的客人也能看出一二,点第一种羊肉汤的,一般是女人,点第二种羊肉汤的,一般都是糙汉子。

除了羊肉汤,野山羊也有很多人爱,野山羊什么做法都有,人们图的不是那个味道,而是感受那股野的力量。

庞小南听了徐赛东的介绍,心想这羊肉山庄实在是了不起,竟然能把这么多羊肉的做法都囊括,“它这里得养多少羊啊?”

“据说老板买下了这水库旁边的几千亩山地,就是为了养羊。”

“诶,我看他们每桌都在喝酒,他们不用开车回去吗?”

“这么晚了,这些人都是来过夜的,回去干什么?”

“过夜?这里哪里有地方过夜?不会是喝通宵吧?”

庞小南明明只看到了一栋房子,没看到哪里有可以住人的客房。

“怎么没有地方过夜,往水库的深处走,那里有一大片空地,老板开辟成了帐篷营地,不想回家的人们就可以在那里搭个帐篷感受一下野外的夜晚。”

“还有这种操作啊,看来这老板也是个人才。”

“谁说不是呢,我要是有钱,我也要跟他一样做这个生意,既赚了钱还享受了美食和生活。”

“你不是有钱吗,那一箱的金子。”

“是哦,不过资金是有了,可要想找到这么好的地方,那就不太容易了。”

徐赛东说的没错,搞特色餐饮,味道还在其次,有时候人们享受的是那个环境,想当初,这个水库羊肉的老板找到这里来,只怕也是花了不少的时间和精力。

这里依山傍水,相当于世外桃源,一般这种地方,都是土豪用来养生的地方,轻易不会卖。

“这种地方,霍拉马多的是。”哈拉帕说的不错,霍拉马是山区,像这种环境,真的是一搜一大把。

“霍拉马啊,算了吧,霍拉马我回不去了。”徐赛东叹息的摇了摇头。

“怎么就回不去了,霍拉马没有把你列为黑名单吧?”

“哎,我得罪了庞小南,庞小南在霍拉马可是有权有势,我哪里还敢回去,这次我偷偷潜入霍拉马去绑架张窈,以后要是被庞小南知道了,也是难辞其咎。”

“哈哈,你要是因为这个不敢回霍拉马,那我倒是可以帮你在庞小南面前说说好话,放心吧,他没有那么小气的。”

“真的吗?那太好了。”

徐赛东到现在还认为哈拉帕是庞小南的好朋友,因为敢用性命帮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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