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边市,反是滇国在岭南边市与大汉通商,搞得热火朝天,巴蜀商人真是急得嘴角冒泡。
刘彻从卓王孙处闻得这般情形,这才有了主意,还特意让大农府再增设新司,名为交通司,主掌国交通事。
多年前,刘彻尚是太子时,就协助廷尉府制定了大汉的首部道路交通法规《大汉通路律》,并以皇室实业的名义,联合关中及中原各郡县的世家大族出赀修筑沥青大道,许诺在道路修好后,由大农府代其向通行的商贾收取相应比例的“路桥费”和“养路费”。
刘彻是说到做到的,大农府这些年也从未短少该交付给筑路世家的赀财,也正因如此,朝廷虽只交办皇室实业修筑了数条主要干道,连通主要大郡的郡治,尝到甜头的世家大族们却是自动修筑各处岔路,以贯通该郡下辖各县。
路桥费和养路费是有相关标准的,不会太过盘剥过路客商,况且条条道路通长安,若是行商嫌某条路收费太贵,稍微绕道就好。
货车上“高速”不缴费,难不成让体纳税人买单么?
总之交通司虽是新设,实则大体架构早是成熟了,只是过去尚未在大农府独立设司罢了,首任交通令是从少府迁调的桑弘羊,是皇帝刘彻最为看好的财经官员,也正好借机从少府转入大农府的官制体系内,为其作为东郭咸阳和孔仅的后继者预做铺垫。
朝中有桑弘羊这交通令,广汉太守陈诚又有少府陈氏的背景,加上在巴蜀人脉颇广的郡丞程郑,想要号召巴蜀商贾投入蜀道的修筑,许诺他们日后可从蜀道获利,此事大有可为。
这也是大汉地方官府首度向民间商贾“招商引资”,而不似过往般仅依靠世家大族的力量,堪称开汉史之先河,只是此时的大汉臣民尚察觉不出其重大的历史意义罢了。
。